2024年演出经纪人《思想政治与法律基础(新)》每日一练试题06月07日

2024-06-07 09:23:51 来源:吉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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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演出经纪人《思想政治与法律基础(新)》每日一练试题06月07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演出经纪人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以乡镇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

答 案:错

解 析: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2、《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要求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中国精神为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时代主题,以创新为动力,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深入实践、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

答 案:错

解 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深入实践、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

答 案:对

解 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有三个方面:1、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会公报着重做了阐述和强调。公报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3、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4、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可以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未成年人进行商业营销。

答 案:错

单选题

1、未经他人委托,代为签订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该合同()

  • A:合同的追认
  • B:自始至终生效
  • C:效力待定
  • D:无效合同,需重新签订

答 案:A

解 析:《合同编》第五百零三条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2、广告不得使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 A:社会团体
  • B:国家机关
  • C:企事业单位
  • D:其他经济组织

答 案:B

解 析:《广告法》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3、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要以( )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 A:“金砖机制”
  • B:自贸区
  • C:“一带一路”
  • D:区域合作

答 案:C

解 析: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4、通过伪造等非法方式获取的签证由( )注销或收缴。

  • A:公安机关
  • B:签发机关
  • C:国家安全机关
  • D:外交部

答 案:A

解 析:《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外国人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注销或者收缴:(一)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或者被他人冒用的;(二)通过伪造、变造、骗取或者其他方式非法获取的;
(三)持有人被决定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的。

多选题

1、合同有()情况,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A:被撤销
  • B:不生效
  • C:无效
  • D:终止

答 案:ABCD

解 析:《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侵权行为损害公共利益的,可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

  • A:未经作者许可,发表其论文的
  • B:未经演唱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制品并出版的
  • C:未经钢琴演奏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独奏音乐会的
  • D:未经教学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像制品的

答 案:ABCD

解 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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