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碳排放管理员《碳排放核查员》每日一练试题04月23日

2024-04-23 10:16:10 来源:吉格考试网

课程 题库
分享到空间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 分享到微信

2024年碳排放管理员《碳排放核查员》每日一练试题04月23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碳排放管理员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核查机构应在核查开始之前与委托方共同商定核查的保证等级, 保证等级一般分为两级, 即合理保证、 一般保证。

答 案:错

解 析:保证等级一般分为两级, 即合理保证;有限保证。

2、MRV的三要素是监测、报告、核查。

答 案:对

3、碳排放权交易的特征是无总量控制。

答 案:错

4、碳信用的计量单位为碳信用额,一个碳信用额相当于一吨二氧化碳当量。

答 案:对

单选题

1、经过()等权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认证的条件下,实体通过采取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从而获得的可以进入碳市场交易的碳减排计量单位。

  • A: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或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 B: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
  • C: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 D:国家政府部门

答 案:A

2、会展活动拥有或控制的温室气体排放源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叫做()。

  • A:直接排放
  • B:企业排放
  • C:生产排放

答 案:A

3、下列温室直接温室气体排放源中哪一项属于固定排放源 ( )。

  • A:汽油割草机;
  • B:以 CO2为推进气体的防锈油;
  • C:柴油货车;
  • D:乙炔焊接;

答 案:D

解 析:固定燃烧排放: 制造电力、 热、 蒸汽或其他能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移动燃烧排放: 组织拥有或控制的原料、 产品、 固体废弃物与员工通勤等运输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制程排放: 生产过程中由于生物、 物理或化学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逸散排放: 有意或无意的排放, 包括设备接合处的泄露、 制冷设备冷媒的逸散、 污水处理厂厌氧处理过程中甲烷的逸散等排放。
选项A属于移动燃烧排放源、选项B属于逸散排放源、选项C属于移动燃烧排放源。

4、关于碳盘查和碳核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服务对象相同,都是企业
  • B:服务内容相同,均是从企业角度核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
  • C:实施机构不同
  • D:均需向主管机构备案

答 案:C

多选题

1、工业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应遵守以下哪些基本原则:

  • A:相关性
  • B:完整性
  • C:—致性
  • D:准确性
  • E:透明性

答 案:ABCDE

2、目前, 化石能源发电部门的关键减排技术有

  • A: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
  • B:孰料烧结技术
  • C:超临界技术和超临界机组技术
  • D:循环流化床技术

答 案:ACD

3、以下哪几个标准适用于组织GHG排放的量化?()

  • A:ISO14064-1
  • B:ISO14064-2
  • C:ISO14064-3
  • D:SZDB/Z69—2012《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化和报告规范及指南》

答 案:AD

4、关于温室气体排放量化﹐不正确的是?()

  • A:所有的温室气体排放都必须量化
  • B: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必须文件化
  • C:温室气体量化的结果必须具有可再现性
  • D:温室气体的量化方法一经确定就不能改变

答 案:AD

主观题

1、石油天然气等十四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与即将发布的两个国家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要求铝冶炼企业镁冶炼企业》是什么关系?

答 案:上述两个即将发布的国家标准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3年10月印发的《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和《中国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升级版,分别适用于铝冶炼(国民经济行业代码3216)和镁冶炼(国民经济行业代码3217),是我国有色金属行业中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两个子行业。本指南则适用于除铝冶炼和镁冶炼之外的其它所有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企业(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以32开头)。三个指南全面覆盖了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

2、石灰石消耗排放因子是否采用实测值?

答 案:目前我国大部分造纸业生产企业做不到对以上参数进行实测。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也没有实测的方法学和实例,因此暂不建议国内相关企业实测石灰石消耗排放因子。

3、企业排放量贡献小于1%的排放源是否可忽略?

答 案:第一,指南在“排放源和气体种类识别”中明确提到的排放源,无论是否大于1%都必须核算。第二,指南没有明确提到的排放源如果占企业排放总量的比重大于1%,应参考该排放源相关的行业指南进行核算。确实小于1%的,不作强行要求,如果企业已经有相应的监测数据支撑并可计算出排放量,鼓励企业进行核算和报告;如果补充数据监测的成本较高、不确定性较大,则可暂不报告。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免费章节课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阅读更多内容,狠戳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