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初级保安员(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义务兵。
备注:相关职业:安全员、消防员、保卫管理员、应急救援员、智能楼宇管理员、安检员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职业。
2.中级保安员(四级)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含应届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含应届生);或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4)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的下士士官,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3.高级保安员(三级)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应届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含应届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的中士士官及以上军衔获得人员,或者具有公安工作经历5年以上人员,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4.保安员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15年以上治安保卫、保安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4)具有15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或者军队及武警部队具有少校军衔以上退役军人。
5.保安员高级技师(一级)
(1)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25年(含)以上公安、治安保卫、保安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