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给定资料1】
2009年,一块红砖砸碎了两个城中村家庭的幸福:抛砖的12岁男孩小强的父亲黄先生忙着四处借钱,支付受害女婴欢欢的医药费;母亲胡女士怀抱1岁的儿子,上门给对方道歉。另一个家庭父亲罗先生和妻子仍在伤痛之中,不能自拔。
2018年前全国高空抛物第一案的事发地,处在重庆学田湾正街65号和67号的窗户之间,因找不到真凶,整栋居民楼被“连坐”,二楼以上的住户绝大多数成了被告。
2019年3月,东莞塘厦镇观澜碧桂园小区,3个月大的女婴凡凡被楼上掉落的苹果砸中。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上写着:重型颅脑损伤、迟发性颅内血肿、极重度贫血、创伤性休克......因为一个本不该掉下的苹果,一个孩子毁了,一个家庭也毁了。这个可怕的苹果,对这无辜的一家人,以及我们的整个社会,都是不可承受之重。
2019年7月,合肥市北一环与界首路交口某小区临街商铺门口,一辆临时停靠的白色轿车遭遇了飞来横祸!一块小小的西瓜皮从天而降,把该轿车的后挡风玻璃砸得粉碎,所幸并无人员受伤。
近日,南宁一小区中熊孩子从24楼扔下4磅重杠铃,这24楼的高度加4磅重的杠铃,如果砸到人后果将不堪设想!庆幸的是,两个杠铃并没有砸到人,其中一个杠铃砸坏了3楼业主张先生家的露天地砖,另一个则弹到了隔壁邻居家。事后,家长也是主动道歉,在业主群发文致歉表示没有管好孩子,已经教训了孩子,希望得到邻居们的原谅。
【给定资料2】
据了解,高空抛物目前在很多南京高层老小区,仍然屡见不鲜。2019年6月,南京北门桥小区的业主舒先生就向记者反映,自己的车停在楼下,被高空扔下的东西砸了。由于找不到是谁扔的,最后自己花了1400元修车。“也不光是我一个人车被砸过,还有一些车子也被砸过。车子上面有时候也会被扔些垃圾,什么烟头啊苹果皮、橘子皮之类的。”
无独有偶,家住张公桥小区的陈先生说,因为高空抛物,二楼平台上每天堆积着垃圾,有时候甚至连楼道都不例外。自己就住在二楼,每天气味难闻,深受其害。
南京市秦淮区张公桥小区居民陈先生告诉记者:“垃圾从20多层摔下来,咚一声,像我们这些岁数大的,心脏不好的就吓死了。虫子什么的就往家里面飞,有时候没有办法。”
记者走访南京一些老小区发现,日前,物业针对高空抛物,主要以前期的宣传、教育为主,一旦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即使确定了疑似抛物者,也常常遭遇“不承认”的情况。而同时,老小区人员混杂、监控设备少,也给物业取证、管理带来难度。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解释:“高空抛物很有可能是一个故意伤害,甚至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作为有关部门,主要是公安机关,就有权力进行调查。如果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企业有相应的责任,那么首先物业管理企业会自加压力,有可能采取装监控、增加巡逻次数,来巡查、排查高空抛物行为。另外,发生相应后果以后,物业公司也会更加积极地搜集证据,配合相关受害人或者有关机关的调查。
【给定资料3】
近日,一则“高空抛酒瓶被物业停电30天”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当事人对此感到十分委屈,声称是她丈夫当晚喝多了向楼下扔了一个酒瓶,但是也没伤到人,并且也道过歉了,这个处罚实在太影响他们正常生活了。网友却丝毫不同情这对夫妇,纷纷为物业的做法点赞.报道中所述“高空抛物停电一个月”是该小区的业主规约,是经90%业主同意生效的,当事业主入住时也签字确认了。不过也有专家指出,物业公司没有对业主断电断水的处罚权力,业主规约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否则是无效的。最后,物业提前给该业主供电。
近些年,高空抛物伤人甚至致人死亡的事件屡屡发生。就在前不久,郑州一名13岁男孩高空抛灭火器,一家人遭其他业主一致要求被“赶走”。由此可以看出,大家对于高空抛物这一行为可谓是深恶痛绝。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高空抛物伤人、致人死亡行为可判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法律在如何预防高空抛物、对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高空抛物如何处罚方面,并未做相应规定,现实中对高空抛物也存在难以监控的技术难点。这就使得某些高空抛物者心存侥幸心理,一些高空抛物者不仅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还连累整栋楼的居民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给定资料4】
高空抛物是新的“城市病”。随着人口越来越密、房子越建越高、城市建筑年龄越来越大,问题在加剧,当然“人”的因素更不容忽视。尽管住进了高楼,一些“楼主”素养却没有同步提高。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就会发现,从2010年至今,与高空抛物有关的法律纠纷近千起,总体趋势在上升。总体看,三类群体值得关注。一是一些跟子女到城市生活的老人,在农村习惯了往家门外丢东西,住进高楼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是一个现代生活的适应问题;二是住进高楼多年的年轻人,有时抱着侥幸心理,趁天黑随手就把外卖、快递等生活垃圾往外扔,这是一个素质问题;三是“熊孩子”,家长疏于管理,孩子不知轻重,挑重物向外抛的结果就是引发事故,这是一个教育问题。
【给定资料5】
高空抛物,高铁“霸座”,遛犬不牵引,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大声接打电话、违规吸烟、赤胸裸背......一些道德失范现象近年引发社会上关于国人文明素质的讨论。这些年,包括官员贪腐、新闻事件不断出现“反转”、医护人员玩忽职守、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等职业道德缺失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涉及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人员职业道德的滑坡,如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等,影响尤其恶劣。
还有一些道德失范行为触碰了公序良俗底线。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包括一些短视频平台传播低俗不良信息、婚闹、直播虐杀野生动物、恶搞英雄烈士、侮辱国旗国徽等。例如此前出现的有人身穿日本军服在南京抗战遗址前摆拍事件,严重伤害国家尊严和民族感情。
专家表示,一些公民将公共空间当成个人私欲“跑马场”,对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造成很大破坏。特别是一些不文明行为、失德败德现象久治不绝,凸显了公民道德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
【给定资料6】
高空抛物问题的难处在于“你在明,它在暗”。要有效解决,离不开法律、技术与道德层面的共治。道德的自律是如影随形的“安全阀”,对他人生命财产的尊重深入人心,才能有效地防止高空抛物现象。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晏德熙律师认为,杜绝高空抛物必须道德、法治、科技并进,从道德层面对拒绝高空抛物加强宣传引导,从法治层面对进行高空抛物严厉处罚,从科技角度对存在高空抛物严格监查。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增强合力,形成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良好局面。当然,法律只是解决了一个如何惩戒的问题,如何做到更好地预防与监管呢?目前较好的经验是加装监控。比如,浙江杭州就有小区安装了47个防高空抛物监控,无论是否造成事故。都能精准“锁定”目标,起到了不错的防治效果。当然,这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专家认为,如果业主在自住之外的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就超越了自身行使权利的边界,可能涉嫌侵犯楼上住户的隐私。换句话说,因随手一抛带来的治理成本、协调成本,可能远超我们的想象。
及时有效治理这个“隐形杀手”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解决好这一“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考验着社会精细化管理的能力,此次高空抛物入刑织构了法治防护网,公共安全有了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及时出台,对于遏制屡禁不止的高空抛物行为是一记法治的重拳。有助于凝聚打击高空抛物的司法共识,增强司法打击的规范性,提升司法公信力、威慑力。
高楼时代,人们面对更复杂的垂直空间、水平空间,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边界更加清晰。在电梯抽烟、便溺,电瓶车、自行车占据消防通道,易燃生活物品长期占用楼道等问题,都有待矫正。如何帮助人们真正适应高楼时代?法律法规不能缺位,制度与教育也要在场。就拿高空抛物而言,能否加派小区保安增强看护力量?能否在高层建筑多的小区探索建立“楼长制”,加强巡楼力量?针对“熊孩子”屡屡犯事,家庭和学校都应当加强教育与管束。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一课,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是一体两面的,现代居住者的素养,确实需要从娃娃抓起。
一、对于令人痛恨的高空抛物行为,我们应该重点思考如何杜绝防范,还人们一片安全的蓝天。针对资料内容和生活实际,请你谈谈如何防范高空抛物。
要求:文字精练、准确300字以内。
二、请结合给定资料和生活实际,以“治理高空坠物,要织密管理之网”为题写一段短评。
要求:文体正确,针对性强,语言通顺,不少于200字。
三、高空抛物是很危险的,我们应该禁止。针对给定资料1、2、3的内容,请你以某小区物业的名义,向居户写一份“杜绝高空抛物倡议书”。
要求:文体正确,针对性强,分条列项,语言通顺,不少于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