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1 13:51:59 来源:吉格考试网
为进一步充实警务力量提升全区治安防控水平现根据工作需要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一、招录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录辅警47名,均为补充缺岗人员。其中,法制大队辅警4名,看守所辅警1名,交通大队辅警6名、交通路长6名,邾城派出所辅警3名,刘集派出所辅警1名,阳逻街派出所1名,辛冲街派出所辅警4名,三店街派出所辅警1名,汪集街派出所辅警1名,徐古街派出所辅警1名,潘塘街派出所辅警1名,巡逻大队辅警15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岗位,主要职责是辅助民警开展后勤助理、交通协管、监所协管、安保维稳、应急处突,协助开展卡口值守、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其他由辅警从事的相关工作;110接线员岗位辅警2人,主要协助民警开展指挥调度,按照“五班三运转”模式开展工作。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公安事业;
2.指挥中心110接线员要求为女性,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0周岁至30周岁(1993年7月5日至2003年7月5日期间出生),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操作能力、普通话沟通表达能力、基本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适应夜班;
3.其他辅警要求为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上辅警年龄均在18至35周岁,交通路长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5日至2005年7月5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68米以上(其中巡逻大队辅警身高需达到1.75米以上);
5.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公安机关委托的用工机构的;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罚的;
(9)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7月5日(星期三)至7月18日(星期二)(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洲区零工驿站(邾城街龙腾大道区技校旁)。
3、报名要求: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以及个人征信记录文件到报名现场领取填写报名表,退伍士兵需持退伍证,有驾照或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专业技能者,需持相关证件。上述证件均要求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规格),另加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本人必须填写报考岗位以及是否愿意服从调剂意愿。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四、招聘程序
本次辅警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毒检、政审、公示等方式进行,层层选拔、择优录取。
1、笔试: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笔试内容:《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时事政治、写作等相关知识,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合计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命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行为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以及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3、体能测试:笔试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录取人数的1:1.2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主要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10米X 4往返跑、立定跳三项内容,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以“男子青年二组评分表”评定测试结果,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评分法,参加者完成三类项目测验后的总分达到150分,且任意一类项目的考核成绩不低于30分的为测试合格,未达到的为不合格。体测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毒检: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体检和毒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毒检测试按照公安部《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执行。
5、政审:体检和毒检合格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进入预录阶段。
6、预录:体能测试、体检、毒检和政审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各岗位人员。
7、公示:预录人员名单及相应面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毒检等结果均经过相关途径进行公示。
8、录用:对预录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将给予正式录用,试用期一个月。
9、岗前培训:招录工作完成后,对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的劳动关系均实行劳务派遣制,即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用工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时间为3年)。
2、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年经费保障4.4~6万元(含工资、社会保险等),其中巡逻大队辅警年经费保障6万元,其他辅警年经费保障4.4万元,按国家规定享受工会会员及带薪休假等待遇。
3、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后,将在民警的带领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实行警务正规化管理,由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统一配发被服及相关装备。
咨询电话:89354795(新洲区零工驿站)
86920953(区公安分局政治处辅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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