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安排事项

2023-07-18 10:41:53 来源:吉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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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绩公布

2023年5月15日前,各招生院校须将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上传至报名系统,5月26日前由省考试局统一向考生公布成绩。

二、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省教育厅审核、招生院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一)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考生。

(二)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并且可晋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考生。

(三)获得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三、招生录取(具体时间见报考院校发布通知)

(1)确定预录考生

(一)高职对口单独招生
基础要求:
①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
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基础上
按志愿顺序对报考相同专业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二)综合评价招生
基础要求: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
由招生院校结合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省考试局备案。

(2)正式投档录取

各招生院校要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通过录取系统将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合格考生投档到相应的招生院校,由院校择优网上录取。考生的录取结果分别由省考试局报名系统以及在各招生院校网站向广大考生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3)复核录取资格

在考生入学时,招生院校负责再次对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复核。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高中阶段毕业证(结业证)、学籍档案等材料到院校招生办进行资格复核。经院校复核确认的考生,方能准予报到,并办理入学学籍注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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