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时间、内容详细说明

2023-07-12 13:13:13 来源:吉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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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科目汇总:

二、考试组织

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

职业技能:

  普高类:技术科目测试“信息及通用技术”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有特殊要求的招生专业,招生院校可经市教委批准后开展职业倾向能力测试。

  中职类—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统一开考科类16个(含艺术类)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非统一开考科类(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

  中职类—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对接高校自行确定测试科目、标准、内容

  高职专项类: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

由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3月中旬进行,具体由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由院校自行组织的考试则需查看对应院校招生章程中的时间安排

四、文件原文

▪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安排

1.普高类

(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①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各科分值均为150分。语文考试时长150分钟,数学、英语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

②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科合卷(统称“信息及通用技术”),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有特殊要求的招生专业,招生院校可经市教委批准后开展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包括专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其结果作为专业录取资格条件。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方案须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重庆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

(2)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3月中旬进行,具体由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2.中职类

(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

①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合卷,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200分、250分,满分450分。
专业综合理论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设17个科类。其中,统一开考科类16个(含艺术类)和非统一开考科类1个(其他类)。统一开考科类高职专业对接情况、各科类(艺术类、其他类除外)专业综合理论测试科目分别详见《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专业对接一览表》、《重庆市2023年高职对口开设类别及专业综合理论测试科目一览表》;统一开考各科类(艺术类除外)专业技能测试大纲由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艺术类考生须参加重庆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其结果作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非统一开考科类(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考生须参加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则上为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或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

②考试时间:文化素质测试、统一开考科类(艺术类除外)职业技能测试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3月中旬进行,具体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非统一开考科类(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招生院校对外公布。考生须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③免试对象和办法

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50分、430分、410分赋予。

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20分赋予。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身份升入普通高校并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最高项计入。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教委审核并公示后统一实施录取。

④保送对象和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在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校相应的高职或本科专业(其中,保送录取本科专业的高校限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保送办法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和我市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已确认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录取。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

①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合卷,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含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实作,测试科目、标准、内容由开展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高校(简称“对接高校”)自行确定。原则上在专业核心课程中随机确定3门,每门课程分值均为150分,满分450分。

②考试时间:文化素质测试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3月中旬进行,具体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职业技能测试时间由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高校自行确定,原则上采取学完即考的方式进行。

③免试(保送)对象和办法:与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相同。

3.高职专项类

(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按满分300分计。

职业技能测试:满分450分。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考生须参加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则上为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或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

(2)考试时间: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等安排及要求由招生院校对外公布。考生须在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3)免试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经市教委审核、市教育考试院公示后,可由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报市教育考试院汇总。

(二)考试组织及管理

1.高职分类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和相关高校分别组织实施。

普高类的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综合理论测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专业技能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点牵头具体组织实施。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测试方案须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各相关高校要由校领导牵头,协调安排学校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职业技能测试由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普通高校将其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自行组织实施

高职专项类职业技能测试由经批准开展高职专项类招生的高职院校将其考试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自行组织实施

2.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由高校自行组织测试的试题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下同)在成绩发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3.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相关高校要高度重视高职分类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试题管理、组织实施、信息管理、违纪作弊处理、报告制度等要求按市教育考试院制订的《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细则》执行。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范围进一步扩大。凡出现失(泄)密事件,均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评卷及成绩公布

(一)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评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采取网上评卷方式进行。

(二)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成绩。具体查询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三)考生对成绩有疑义的可申请成绩复核,市教育考试院应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并告知考生。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其他类职业技能成绩、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高职专项类职业技能成绩成绩复核办法由有关普通高校制定公布,并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

 

▪划线

市教委根据2023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划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通过媒体和相关网站公布。

(一)普高类:普通类,按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分别划定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高职专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按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划定高职专科批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划定高职专科批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中职类:

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按专业科类,分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两个层次,分别划定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最低控制线。其中,其他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高职院校划定。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分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分别划定文化素质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普通高校自行划定。

(三)高职专项类: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由经批准开展高职专项类招生的高职院校自行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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