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4 13:44:48 来源:吉格考试网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逐步形成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多元录取、社会有效监督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考试类型
吉林省高职分类考试包括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简称对口招生)和吉林省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简称高职单招)两种类型,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模式。
其中,对口招生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高职单招采取“先统考后校测”的方式进行,即文化素质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自主实施。
三、报名条件
所有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我省当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考报名。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自主选择高职分类考试。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的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选择高职单招;中职毕业生可以在对口招生与高职单招中,任选其中一项参加。因本人选报错误影响考试及录取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负。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和我省相关规定,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陈述本人既往病史。
四、命题制卷
高职分类考试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外,只提供朝鲜族语言文字试卷,外语科目只提供英语与日语试卷。
高职单招的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命题范围及考核方式、时间由招生院校自定。
五、成绩构成
高职单招:招生院校可依据经审核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所占比例核定录取成绩。
高职单招的文化素质考试满分450分,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300分,招生院校可采取笔试、面试、机考、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使用朝鲜族语言文字答卷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相应科目作答方式与对口招生考生相同。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招生院校相应规定执行。
六、考试安排
(一)对口招生考试。
对口招生考试日期为2月25日一2月27(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公布为准),其中2月27日上午进行汉语考试(使用朝鲜族语言文字答卷考生参加)。
对口招生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安排在考生所在地(县、区)标准化考点内进行。考试的组织实施、监考人员的选聘培训、试题、答题卡的安全保密按照普通高考标准执行。
(二)高职单招考试。
高职单招的文化素质考试日期、考试科目与对口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日期、考试科目相同。高职单招的文化素质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在考生所在地(县、区)标准化考点内,单独编排考场,与对口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同时进行。
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将在3月进行,由招生院校自主实施,具体的测试方式及内容由招生院校自定。各招生院校颂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职业技能测试。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职业技能测试必须全程录像并保存三年备查。
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掌握招生考试信息,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官网公布高职单招院校单、网址,以及志愿填报与职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
七、成绩公布
对口招生考试各科目成绩与高职单招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考生可于3月15日左右通过吉林省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及录取成绩由招生院校负责公布,考生可到相关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八、志愿填报及录取
高职分类招生录取工作预计在4月初完成。
(一)对口招生
依据各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考生填报志愿、投档录取等工作。招生来源计划的公布时间及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办法另文通知。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来源计划分为 10个科类,设置本科、专科2个录取批次。本科批和专科批填报志愿同时进行,按科类一次性填报。
每个科类中,本科批、专科批各设置2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专业以及本科兼报专科院校的业必须与第一志愿专业的科类相同。生源不足时,实行网上征集志愿。
对口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分正、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
(二)高职单招
依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统一划定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线。成绩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可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leea.com.cn)查询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线。
达到资格线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生院校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允许填报1所院校志愿,不可兼报其它院校志愿)。招生院校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完成录取工作。在学校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实行网上征集志愿。第一轮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本校网站公布全部剩余计划,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第一轮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征集志愿),并再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完成征集志愿录取。两轮录取结果均须在学校网站对外公布。
招生院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新生录取工作,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三)高职分类考试录取为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四)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已被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继续参加当年秋季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