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8 13:38:37 来源:吉格考试网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合浦建设,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合浦县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详见附件1)。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分配。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06月13日至2005年06月13日期间出生)。
4.男性身高要求必须达165cm(含)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55cm(含)以上。
5.符合岗位设置要求学历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详见《合浦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6.身心健康,无纹身、无色盲、无口吃,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报考合浦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辅警岗位的,应具有摩托车驾驶证“E或D证”,请于报名时提供摩托车驾驶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
1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13.已使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理论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三、报名、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3日至6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合浦县公安局一楼126办公室(合浦县廉州镇东环大道8号),联系电话:0779-2693860。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交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除外),退伍军人或有专业特长的应携带退伍证、专业证书或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2023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7月31日前必须提供。
(四)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选定岗位后,如实填写《合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一)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以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计算机知识等为主要内容。题型包括3种:单选题(40题,每题1分)、多选题(20题,每题2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笔试范围包含《党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办公软件Office的操作等相关知识。理论考试采取纸质闭卷考试的形式,统一组织,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时间45分钟。理论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理论考试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8:40—9:40。
(二)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激烈运动的疾病。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主动放弃。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成绩按《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评定。体能测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10:00—12:00。
(三)面试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谈考察现场设5名考官,根据上述要素对应聘者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100%]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工作由合浦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于7月10日前完成。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在等待体检结果的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体检、政审均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合浦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八、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合浦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薪酬待遇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核定的标准执行,月工资经费标准为33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四险部分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福利待遇
配发执勤服装、年度健康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购买“养老险、医疗险、工伤险、失业险”等。
九、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2693860。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理论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或提交政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