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13:37:10 来源:吉格考试网
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20名(男性15名,女性5名),其中勤务辅警19名,文职辅警1名(驾驶员)。文职岗位辅警若未完成招聘计划,其空缺名额增加至勤务辅警计划名额。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截至2023年5月31日);文字功底强、具有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或者持有A类汽车驾驶证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队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驾驶员岗位应持有C1及以上驾照;
4.辅警身高女性1.60米以上、男性1.70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在考试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至6月14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至11:30 ;下午15: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广元市利州区蜀门南路357号)一楼大厅办公室 ,咨询电话: 5206756、5206545、5206510。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提交《广元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个人征信证明、退伍证、发表作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特殊技能者同时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招聘情形的,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的勤务辅警及文职辅警均通过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报名时进行初选,对学历、身高明显达不到要求的,直接拒绝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从应聘者的身体条件、个人素质及履行辅警职能职责的认知等方面考察,驾驶员岗位进行驾驶员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所有参加面试的考试都进入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试为合格性测试,3项中有2项合格即为通过测试,通过测试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
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排序,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体检不合格或者聘用前有自愿放弃需要递补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结合体能测试情况依次递补。总成绩有效期为半年。
五、体检
(一)勤务辅警及驾驶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视力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其他项目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考察
政审由应聘者持《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意见。因政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安网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础工资。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缴纳“五险”(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存公积金。薪酬待遇比照相同岗位辅警工资标准执行,详情可到报名处咨询。
文章来源:http://gaj.cngy.gov.cn/info/1089/88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