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公安分局公开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02-13 13:53:56 来源:吉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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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34人)

(一)一般勤务类:机动队员2人(仅限男性)

(二)普通类:辅警32人(仅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男性,年龄为18至35周岁,身高1.68米以上,其中机动队员要求年龄为28周岁以下,身高1.75米以上。

(三)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上无纹身。

(六)共产党员、退伍军人、有辅警工作经验及体育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在东莞市从事辅警工作辞职未满两年,或因东莞市辅警规范化建设解除劳动合同未满两年的,不得作为招录对象。

(十二)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作待遇

(一)单位为个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单位提供住宿。

(三)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

(四)试用期薪酬待遇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之后全额发放;试用期满后薪酬经费(含五险一金、绩效等):机动队员不低于11万/年、普通类辅警不低于8.5万/年。

(五)每月享受不少于4天休假以及劳动法规定的年休假、病假等。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

2、线上报名所需资料

(1)提交《松山湖公安分局警辅人员招录报名表》电子版,识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并填写表格中相关内容(标红格内容不用填写)。注意:不能改变表格格式,简历从小学填写到至今,时间不能间断;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成PDF版;

(3)本人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原件扫描成PDF版;

(4)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学位证书、退役证等材料,原件扫描成PDF版;

(5)本人近期白底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

以上5项材料,统一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以“报名者姓名+机动队员/普通类辅警”报名命名,发至松山湖公安分局QQ邮箱:3045317384@qq.com。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松山湖公安分局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将会电话/短信通知符合资格报考者(如招考单位联系不上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未接到电话/短信通知考试的视为初审没有入围。接到电话/短信通知的报名人员无故未参加相关招聘流程的,两年内不得再次报名。

(三)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辅警的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1、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体能测试未达标的不能进入笔试和面试阶段。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考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国民体质健康标准。

2、笔试。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一般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思想品德、个人修养、公安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由松山湖公安分局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松山湖公安分局安排1个月封闭式集训,集训结束后进行德、能、勤、绩、廉和体能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22891018,联系人:杜警官。

本公告其他事项解释权归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U5Lb_OyLKM6SBDVGQeL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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