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2022-02-28 15:05:21 来源:吉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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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发布的单独招生简章可知,该校采取“专业专项分组、考生分类”办法,对2022年单招专业进行分组,考生按其填报专业一志愿参加对应的专项测试。

一、学校简介

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
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定点院校
湖南省直机关文明校园
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优秀单位

学校隶属于湖南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校名为“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学校校区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469号。学校国标代码:12423,湖南省招生代码:4341。
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于2002年5月由湖南省体育运动学校(创办于1958年)和湖南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创办于1984年)合并组建而成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湖南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职业院校,2007年接受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达到“优秀”等级,2015年建成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学院被评为“省直文明校园”“全省平安高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国家级)培训基地”、“全省中小学体育师资认证培训基地”和“全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培训基地”,被誉为奥运冠军的摇篮和高端体育人才的基地。
地理位置优越。坐落于朝气蓬勃、交通便利的长沙市体育新城,东邻武广长沙火车南站,西临万家丽市内快速交通线,南靠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北邻体育主题公园“沙湾公园”。学院占地面积45.93万平方米(约500亩),院内建筑错落有致、优雅宁静,是长沙市绿化工作先进单位。
竞技体育成绩辉煌。是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的摇篮,培养了熊倪、龚智超、杨霞、龙清泉、王明娟、田卿、向艳梅、候志慧、谌利军等9名奥运冠军,唐九红等45名世界冠军以及200余名亚洲和全国冠军,在第26—32届奥运会和7—14届全运会上连创辉煌,为湖南竞技体育跻身和巩固全国前列做出了重大贡献,先后荣获“全运会完成任务先进集体”、“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师资队伍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376人,其中,专任教师210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7人,教授、副教授与高级教练69人,“双师型”专业专任教师117人,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教练员)12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7人、国内访问学者12人。同时,聘请了60余名来自体育行业企业一线的专家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通过内培外引,建立了一支“人文体育素养高、体育教学技能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
专业体系特色鲜明。设有体育系、社会体育系、运动系、体育产业与管理系、士官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部、省体校等四系两院一部一校。开设了运动训练、体育教育、体育运营与管理、社会体育、体育保健与康复、民族传统体育、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国际标准舞、健身指导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10个专业,在校学生5500余人(含中职),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和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按照“优化示范特色专业、改造一般传统专业、增设新兴交叉专业”的建设思路,不断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布局、凝炼专业方向、汇聚学术队伍、构筑专门高地,形成了专业领域的五大融合,即体教融合、体医融合、体艺融合、体产融合、体军融合,着力打造了竞技体育文化、群众体育文化、体育教育文化、体育产业文化等专业文化特色。
人才培养模式先进。构建实施了“目标环、机制环、培养环、活动环、评价环”环环相扣的现代体育高职教育“五环”模式,努力将学生培养成为体格、智格、人格、品格、国格相结合的“五格”人才,形成由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共五方共同参与的办学机制,践行“学、研、训、赛、产”相结合的专业人才培养路径,推行求真、求善、求美、求实、求强相结合的育人活动体系,实施教师、学生、家长、企业、社会共同考核的评价方式。
实习实训条件一流。拥有40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基地)和1个校企共建“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各实训中心、实验室实物设备、教学系统、实训系统等设备精良,功能齐全。校内“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湖南省奥体阳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此外,在长沙、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建立了74个稳定的与专业教学相配套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理实一体、工学结合”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人才培养质量突出。秉承“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宗旨,遵循“厚德、强能、尚勇、创新”的校训,营造了“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校园文化氛围,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用人单位四方联动的育人机制;打造了“运动训练与教育”双一流专业群;在全国13个体育类专业中牵头制定了社会体育、健身指导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3个国家级专业教学标准;学院全面实行毕业证和职业技能证“双证书”制度,开展了省级1+X证书制度试点。近年来,在校学生参与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技术等级和职业鉴定考试,资格证书取证率在90%以上。师生凭借扎实的专业技术水平,在2019年全国高等体育职业教育教师技能大赛六项比赛中荣获五个一等奖,在2019年全国高等体育职业教育学生技能大赛四项比赛中荣获三个团体一等奖,在2020年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位列第九名,荣获优秀组织奖,在全国及省内大学生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等重要赛事中也屡获佳绩。
学生就业前景宽广。依托湖南体育职业教育集团,与省内外一批知名体育企业或教育机构签订合作办学及就业协议,大力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实施了“梅山武术”现代学徒制项目,先后与湖南体育产业集团、湖南壹比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新引擎)、湖南安踏体育用品公司、江苏直尚电竞科技有限公司等签订了产教深度融合协议;并与湖南农业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怀化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开展专升本合作办学;与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搭建了毕业生继续教育平台。多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基层体育教师、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保健康复人员、体育经营管理人员等行业企业一线的优秀体育人才,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好评。

二、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三、考试分类

为规范单招组考及录取工作,考生类型分为以下几类:
A类考生:应届普通高中毕业且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
B类考生:应届普通高中毕业且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往届及同等学力报考考生;
C类考生:职高专业对口考生;
D类考生:退役军人;
E类考生:其他社会生源;
F类考生:一级运动员或以上级别运动员、曾获省运会、省青少年锦标赛前三名、全国比赛前六名、亚洲比赛前八名考生。

四、招生计划

01 A、B、C、F类考生


02 D类考生(退役军人)

03 E类考生(其他社会生源)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7日8:00—3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填报报考信息。
3、考生鉴定
(一)社会考生身份鉴定
①退役军人②农民工③下岗失业人员④新型职业农民须分别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⑤企业在岗人员需由所在企业提供在岗人员身份鉴定表、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和社保缴纳记录。
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考生须在2022年3月16日16:00前将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到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731-85072855)。
(二)F类考生身份鉴定
F类考生(一级运动员或以上级别运动员、曾获省运会、省青少年竞赛前三名、全国比赛前六名、亚洲比赛前八名考生)需在2022年3月20日前提供以下材料: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或运动员等级证书。
4、缴费与准考证打印
考试费缴纳:2022年3月19日10点至3月20日18点,通过“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自助缴纳考试费80元。
准考证打印:2022年3月22日10点—3月23日18点,通过“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下载,并自行打印。

六、考试安排

1、单招考试时间
2022月3月27日至3月28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分类考试方案
我校采取“专业专项分组、考生分类”办法,对2022年单招专业进行分组,考生按其填报专业一志愿参加对应的专项测试。单招专业分为四个大组(同一专业的不同方向均为同组)。


我校单招考试实行 “文化素质测试+技能测试(含面试)”的考试方式,由我校按照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相关要求和标准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技能测试成绩满分450分,其中包括面试75分,专项测试375分两部分。
文化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基础知识应用能力、认知能力等,测试内容为语言与逻辑知识、数学应用能力、英语应用能力。其中,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A类考生以其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作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含上述B、C类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全程实行“多重随机”管理,即随机抽取评委、随机编排考场、随机编排考生测试顺序等,主要测试考生的专项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其中,主观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除F类外的所有考生)。F类考生审查合格后直接录取到运动训练专业。

各类考生分类考试安排如下:

A类考生: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且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
A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参照学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B类考生:应届普通高中毕业且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往届及同等学力报考考生;
C类考生:职高专业对口考生
B、C类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及职业技能测试。

D类考生:退役军人
E类考生:其他社会生源

D、E类考生,免试文化素质测试,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F类考生:一级运动员或以上级别运动员、曾获省运会、省青少年锦标赛前三名、全国比赛前六名、亚洲比赛前八名考生
F类考生免试录取到运动训练专业。

各类考生成绩计算方法:

A类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750分。
B、C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750分。
D、E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450分。
F类考生:免试录取到运动训练专业。

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总分:450分)
1、面试:75分。
2、专项测试及对应专业:满分375分。


注:各项目测试方法和评分标准见“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网”右上角。

七、录取

1、我校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即:院校二志愿考生和院校一志愿未被录取考生将根据学院计划完成情况另行组织征集志愿(具体安排,请注意学院通知)。
2、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按A、B、C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划定各专业各大类招生计划。
3、A类、B类、C类考生按总分排名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专业计划进行录取。
4、D、E类考生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专业计划进行录取。
5、参考《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和《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F类考生可优先免试录取到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就读。
6、总成绩相同时,A类、B类、C类考生则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7、A、B、C、D、E类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70分。

录取确认及征集

我校将通过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hntyxy.net/zsw.jhtml)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如有专业计划没有完成,学院将组织进行志愿征集,征集考生范围为:所有院校二志愿考生和所有院校一志愿尚未被我校录取考生(不含被拟录取未确认考生);征集志愿填报办法另行通知;征集志愿录取原则不变。
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由省考试院投档录取。①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③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它专业。④单招录取的学生与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完全相同。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体检要求

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的标准。其中,体育教育专业须符合对专业的相关要求(比如视力、纹身等)。新生入学后将组织包括体检在内的各项复查,不合格者,依据相关政策予以调整专业、劝退、取消学籍。

疫情防控

考生及涉考工作人员进入校园和考区须全程佩戴口罩,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学校,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考生进入考场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陪同人员须提前申报。
考生请勿过度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郑重声明

郑重声明,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报考考生及家长应通过学校官方(本章程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咨询方式或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

监督机制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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