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2 12:56:44 来源:吉格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龙江县人民政府审批,龙江县公安局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龙江县公安局共计划招聘辅警45名,其中男性辅警40名,女性辅警5名。
(一)男性退役军人30名;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其他社会人员15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5名;
(三)招聘岗位为特警巡逻岗位(限男性退役军人20名)和留置看护岗位(男性20名、女性5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公安事业,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户籍在龙江县域内;
5.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6年12月9日之后至2004年12月9日之前出生,含当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9日(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
7.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精神类疾病。
8.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及体检标准;
9.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可优先招聘: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人员(获得相应机关确认的);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招聘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受党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8.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辅警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按照工作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考察、体能测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地点:龙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楼大厅
4.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下载填写《龙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附件2)1份,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2)下载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征信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另需提供有效期内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本人现场报名时间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咨询电话:0452-5825519-2333;18204625110
(二)资格确认
(1)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共同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到公安局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笔试内容为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知识、公安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数。报考比例不足1:2时,全部列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在县公安局对外公示3个自然日。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能力。考生采取两次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考生答题时间10分钟。面试由考官现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计算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在县公安局对外公示3个自然日。
(四)政治考察
拟聘用人员,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能测试
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1:1比例进入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具体标准有:1.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男生用时不低于13秒1,女生用时不低于14秒1;31岁(含)以上,男生用时不低于13秒4,女生用时不低于14秒4。2.男生1000米长跑,30岁(含)以下用时不低于4分25秒,31岁(含)以上用时不低于4分35秒;女生800米长跑,30岁(含)以下用时不低于4分20秒,31岁(含)以上用时不低于4分30秒。3.纵跳摸高,男生高度应不低于265厘米,女生高度应不低于230厘米。
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聘用,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空缺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县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县公安局直接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内,因招聘人员违法犯罪、违反单位纪律规定、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等情况满足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九)岗位分配
退役军人和其他社会人员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据成绩高低分类进行排序。退役军人岗位人员依据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选岗后的剩余人员分配留置看护岗位工作。如退役军人未超过招聘人数,由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其他社会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及本人自愿原则依次进行递补。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辅警的薪酬待遇按本地现行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书》后,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辅警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龙江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六、疫情须知
(一) 考生参加报名和考试,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考生同时需要提供现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
(二)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需自备并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以上级别口罩,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1:龙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退役军人)
附件2:龙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其他社会人员)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