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7 13:05:24 来源:吉格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恩施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具体见职位表)
招聘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73名,其中:男性辅警63名(职位代码001),女性辅警10名(职位代码002)。
二、基本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限恩施州内户籍或长期居住(一年以上)在恩施州内的居民,年龄22至45周岁(时间计算截止2022年12月31日);
3.具备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在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
6.征信记录不良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类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8.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12月13日。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将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指定的电子邮箱(eszgajzzb@163.com)。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州公安局招聘监委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需提交的资料:考生本人填写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役士兵证;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电子照片;其他相关资料(如: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于面试前组织,主要核查考生的证件真实性及身高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复审合格后核发《准考证》。
四、考试与录用
(一)考试
以面试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22年12月17日(星期六)全天。
2.地点:待定。
3内容:面试成绩100分,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知识。
4.加分项目:退役军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报考加0.5分,在服役期间或在校期间获表彰奖励1次加0.5分(同一事项受到不同层级表彰奖励不重复加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0.5分。加分分值可累计计算,上限为5分,直接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二)成绩公示
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和加分项构成,在恩施州公安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三)体能测评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体能测评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不计入综合成绩,体能测评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相关规定执行,项目为长跑和10米*4往返跑。测评当日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自备运动装备参加测评。
(四)体检
体测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人数不足1:1的,按照实际体测合格人数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应聘者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若面试成绩和加分项均相同时,体测长跑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入围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招聘群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星期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户籍地派出所完成,同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人民银行查询本人征信记录,政审不合格或征信记录不良、为法院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空额人员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恩施州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符合体检、政审条件且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初步确定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州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岗位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警务辅助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
五、薪酬待遇
按照政府财政保障发放工资待遇,并购买“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成绩至2023年12月31日前有效。期间出现职位空缺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递补对象。
(二)本岗位有可能根据工作需要封闭管理及较长时间上岗,工作强度较大,家庭有实际困难者请慎重考虑。
(三)应聘者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四)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辅警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
向警官 0718-848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