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9 13:31:51 来源:吉格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甘南县公安局共计划招聘男性辅警28名,共分三个岗位具体情况如下。
01岗招聘辅警25名,要求户籍在甘南县域内(不含查哈阳农场、双河农场)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02岗招聘辅警2名,要求户籍在甘南县查哈阳乡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03岗招聘辅警1名,要求户籍在甘南县长山乡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为警务辅助人员;聘用人员依法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公安事业,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户籍在甘南县域内(不含查哈阳农场、双河农场);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8日之后至2004年11月28日之前出生,含当日);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疤痕,男性身高1.70米以上。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精神类疾病。体重指数[单位:体重(千克)/身高值(米)2]在17.1至30.1之间合格。例如体重为65千克,净足身高为1.65米,则其体重指数计算方式为:65÷1.65÷1.65≈23.9;
8.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及体检标准;
9.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以下人员笔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获得相应机关确认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受党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8.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原则及程序
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地点:甘南县公安局一楼大厅。
4.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甘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填写附件1)1份,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大学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本人现场签字确认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8)本人现场报名时间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5.咨询电话:0452-5623640、0452-6026352、0452-5633963。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知识、公安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三)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含加分)在县公安局对外公示3天。
(四)体检
通过笔试入围的考生,按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治考察
拟聘用人员,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政治考察。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县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码、笔试成绩、体检、政治考察等相关结果。
(七)聘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期为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五、工资待遇
辅警每月工资为1800元,由县财政局缴纳“四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应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按月上缴。
六、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书》后,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考生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甘南县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防疫材料,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并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五)本公告由中共甘南县委组织部、甘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甘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七、疫情须知
(一) 考生参加报名和考试,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体温低于37.3℃;若有可疑症状,经医务防疫人员现场评估排除新冠肺炎风险的;
3.“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7日内无低、高风险区行程或10天内境外地区旅居史的;“龙江健康码”绿码;
4.考生同时需要提供现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有低、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级城市(或直辖市)人员,需提供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正在健康监测期内的人员;
6.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正在隔离观察期内人员。
(二)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1.体温大于37.3℃,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的;
2.“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7日内有低、高风险区旅居史或“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
3.未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或核酸检测报告结果非阴性的;
4.考前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或10日内境外地区旅居史的;
5.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并正在隔离观察期内人员;
6.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认定或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应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的情况。
(三)考生报名及考试前有市域外旅居史,从低、高风险区抵齐人员,必须遵守相应的卫生防疫要求,解除管控后方可参加报名及考试。
(四)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需自备并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以上级别口罩(不得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五)考生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文章来源:http://www.gannan.gov.cn/gnyw/gggs/2022/11/196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