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3 17:38:50 来源:吉格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相关单位编外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6.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勤务编外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特殊技能或者专业特长人员以及退役军人,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
三、报考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0日9时至2022年5月25日24时。
2.报名方式:请以“应聘单位岗位+姓名”为文档名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发送至2621237424@qq.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报名后,考生应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因邮件未发送成功导致的报名无效,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确认电话:87461768,联系人:任老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邮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和编外工作人员。
四、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
(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含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6.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达标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3。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五、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书面表达、专业素养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试题由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制卷,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考试时间90分钟。
笔试具体时间于体测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名额
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另行公布。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4。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八、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聘用人员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待遇
1、人员薪酬由市财政统一保障,缴纳“五险一金”。具体标准按照不同岗位确定,实行岗位绩效考核。
2、用人单位提供就餐。
3、享受健康体检、保险、抚恤慰问等福利待遇。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体测、面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近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部分部门岗位类别、名称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可做适当调整。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739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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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3:宁波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录用编外工作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附件4: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招聘体检标准(试行).doc
原标题: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09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