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1 16:12:24 来源:吉格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应急处突、巡逻防控、留置看护、值机巡视、综合保障、影视制作、心理健康管理等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5日至2006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3. 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文身,无精神病史;
6.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工)死亡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7.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 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 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 根据国家和省等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信息可通过以下路径查询: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公告公示栏目。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规范填写《淮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在报名时间内,至淮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清江浦区大同路288号)教学楼一楼阶梯教室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
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时进行,应聘人员需本人现场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退出现役证明、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近期《个人信用报告》。资格审核合格的,现场告知报名结果;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明确表示放弃的,不予接收报名材料;经查实,报名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其纳入公安机关招聘黑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活动全流程。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7日9:00-11:30;14:00-17:00。
(三)笔试
岗位4笔试为相应专业科目笔试,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公告路径: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
(四)体能测试(岗位1)
岗位1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测试项目、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试。纵跳摸高为达标性测试,1分钟俯卧撑、4×10米往返跑为竞争性测试,以上测试任一项不合格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1分钟俯卧撑、4×10米往返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折算时占比各为50%,折算后按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缺额人数1: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试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岗位1按笔试成绩40%、体测成绩1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并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导致人选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公示和录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公安局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录用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分配到指定岗位工作。
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资待遇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参照同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同等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岗位4按照淮安市公安局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标准兑现薪酬待遇。
五、咨询电话
报考者对岗位、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0517)81330071、8133009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六、纪律监督
为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坚决杜绝不正之风,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1330276。
七、本公告由淮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日
文章来源:http://gaj.huaian.gov.cn/col/9098_564565/art/17303904/173045036532898YSrtM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