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4 16:36:35 来源:吉格考试网
一、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要求,天津市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化工作已完成。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后,天津市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已全部实现电子化,丢失后不再进行补办,考生根据需要自行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天津考区成绩合格考生应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8日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进行资格申请,于2024年11月18日后考生可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或津心办APP自行查看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咨询电话:022-24538723)。
三、成绩合格但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在校生,应于毕业当年的8月1日至8月15日进行资格申请,于当年9月10日后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或津心办APP自行查看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四、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之前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均为2021年,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包括2021年)之后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为实际发证日期。
五、执业兽医资格取得时间以资格授予年度为准,发证日期仅代表制证时间。资格授予年度查询方式: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执业兽医专栏——执业兽医查询;或微信小程序“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在线验证”扫描证书二维码。
六、外省市的获证人员,无法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及津心办App上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需在获证省份查询。
七、天津考区的获证人员如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需要变更证书信息的,请联系天津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咨询电话:022-63083868)。
附件:执业兽医资格电子证书领取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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