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通告

2022-11-07 16:48:06 来源:吉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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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城区路面执勤警务辅助人员20人、文秘人员2人,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01招聘人数

招聘城区交通警务辅助人员20人(限男性)、文秘人员2人(男女不限),如报名人数不足,按实际报名人数3:1比例招录。

02招聘条件

(一)城区警务辅助人员

1.本市常住户口(或配偶、对象为高安市户口),年龄20周岁至30周岁(1992年11月15日至2002年11月15日之间出生);

2.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裸眼视力4.6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有文体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自愿从事公安交通辅警岗位工作,服从岗位分配;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6.有较强沟通能力、协调能力。

(二)文秘人员

1.本市常住户口(或配偶、对象为高安市户口),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在杂志、报刊等媒体发表过文章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身高:男性不低于1.68米,女性不低于1.58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为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7.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8.其他不宜进入交警队伍的情形。

03报名与资格审查(11月2日至11月16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16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新区锦绣大道与华林大道交汇处高安市交通指挥中心大楼1楼101办公室,联系人:涂警官,联系电话:0795—5291909或15179556375;万警官,联系电话:15207056074。

4.报名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③报名费100元;④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04考试考核(11月17日至11月18日)

(一)警务辅助人员

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和体能测试

笔试内容:法律基本常识和写作。

男性体能测试科目: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2)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录人数1:2比例确定。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30%+加分值。

(3)加分值计算方法

中共党员加5分;在地方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或在部队获得旅级以上荣誉的加5分;在部队担任班长加2分;有文体特长或其他特长加2至5分(此项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加分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分值为准。

(二)文秘人员

文秘人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

笔试主要检验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内容为一般文章和公文写作。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主要检验考生的应变和反应能力。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05体检、政审(11月19日至11月20日)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外科参照征兵体检标准进行,其他项目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交警大队对体检通过人员组织进行政审。

06拟聘人员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交警大队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或者由本人放弃考试结果的,取消资格,依据此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交警大队办理聘用上岗手续。试用期三个月。

(三)工资待遇

(1)城区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执勤补贴(每月3500元—4000元),其他福利待遇参照交警大队现有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2)文秘人员。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每月平均3000元—3500元,其他福利待遇参照交警大队现有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不纳入此次《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改革。

本公告解释权为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监督电话:市公安局纪委 0795—5222655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dCBQ3Z7_LlvyV-ws9Q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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