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7 16:42:19 来源:吉格考试网
经市政府同意,讷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男性警务辅助人员30名,女性警务辅助人员5名。
二、工资及待遇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每人每月工资标准1800元,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热爱公安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纪律严明;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1日之后至2004年11月1日之前);
(四)具有讷河市户籍,城乡不限;
(五)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体重指数[单位:体重(千克)/身高值(米)]在17.1至30.1之间合格。例如某女性体重为65千克,净足身高为1.65米,则其体重指数计算方式为:65÷1.65÷1.65≈23.9(报名时将由现场工作人员对考生做目测及视力、身高、体重检测),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精神类疾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父母或直系亲属习练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的;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
五、招聘程序
(一) 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16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考生报名后请密切关注讷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及要求均在公众号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按照防疫要求,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提供《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1)。
报名携带:考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或军人档案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近期3张1寸免冠照片,参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规定,考生缴纳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每人交纳报名费90元。
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办案中心一楼大厅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咨询电话:3323657 3333215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各占5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在讷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中共党员、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作为进入政审、体检人选。
(三)政审和体检
政审由用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联审联查。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进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要求进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七天。期满无异议者,按照聘用管理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市公安局与之签定聘用合同。
(五)聘用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期为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http://www.nehe.gov.cn/main/viewDetail.jsp?newsid=139193&subjectid=14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