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6 15:21:39 来源:吉格考试网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规定,平江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男性勤务辅警88人,全部配备至派出所、各警种大队、监管场所作警务辅助人员使用。根据报名人数,适时调整招聘计划,最低录用比例为1:1.5。
二
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招聘条件
(一)具有平江县户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20-40周岁(1984年7月15日至2004年7月15日出生)。
(四)身高165cm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史。
(六)服从分配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四
报名(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7月26日,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仅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平江县金盾保安服务公司(县城西街老公安局院内),咨询电话18973044117(陈经理)。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2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文化的需要提供学历在线认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等资料报名,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提供两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对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更相关证件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初审、复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时资格审查、聘用时资格终审,由报名人员户籍地派出所、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同步进行。
五
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个部分。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报名后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中长跑1000米。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分,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
2、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计算机操作。
3、笔试形式:进行完体能测试的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参考,采用电脑无纸化答卷。
(三)面试。凡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六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并对照招聘计划,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增加毒品毛发和尿样检测项目,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面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平江县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辅警后备人才库,在职位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顺位递补,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面试测试之日起计算。
(二)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固定工作的人员;
7、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的;
8、不服从分配安排的人员;
9、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
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平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期及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平江县金盾保安服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不发绩效工资)。试用不合格的,由劳务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八
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30-6779005。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
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由县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县公安局另外每年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享受工会会员待遇和警察基金会困难救助。
十
特别提醒
(一)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未尽事宜,由平江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室负责解释。
平江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8oTQqOiSltgItAooO14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