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7 15:18:29 来源:吉格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中共阿坝县委办公室 阿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经中共阿坝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素质标准、健康标准,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特定岗位警务辅助人员20名(因工作岗位特殊性,限男性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入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仅限阿坝县;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精神,热爱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3.年满18周岁(2006年5月31日前出生)至28周岁(1996年5月31日后出生),不超过28周岁;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文化程度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心健康,体形端正,体貌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传染疾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6.具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优先入职条件
1.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2.退役军人;(退伍证)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毕业证)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三)有下列情形的禁止入职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7.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身体有明显疤痕、刺有纹身等不宜从事警务工作的;
9.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8日至6月14日18时止,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阿坝县公安局政工室(县公安局二楼)
(二)报名要求及方式
实行应聘者现场报名,报名时由应聘者本人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四份、《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四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四份、《复员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四份、《无业青年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份、脱贫劳动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份、征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四份、教育部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六张及电子档,填写《报名登记表》《政审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年龄、学历、退伍证审查报名表、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和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和聘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笔试,体能达标测试和面试。首先进行笔试,通过笔试进入体能达标测试、体能达标者进入面试。
考核总成绩算法: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60%+面试成绩100分×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若以上条件都相同的以面试折合成绩高低排名。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7日上午10时
笔试地点:阿坝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倾向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采取百分制计分的方法计算笔试成绩。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开考后半小时可以交卷,同时未进入考场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试时间:2024年6月17日下午2时30分。
体能测试地点:特警大队院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有:纵跳摸高(2.65米);10*4往返跑;1000米中长跑。体能测试不计分,需三项均达标,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进入招录下一环节。笔试成绩进入前30名且体能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体能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9时。
面试地点:阿坝县公安局
(五)体检
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检标准,组织总成绩排名前20名的拟聘用人员到县级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六)政治审查
由县公安局组织体检合格者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从治安、刑事、政保等方面对应聘人进行政治审查,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政治审查、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将组织为期7天的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合格者签订临时用工聘用合同。按照省州警务辅助人员改革规定,新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进行2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转为十级辅警,兑现层级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岗位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实行“固定工资+层级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制度,“五险一金”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二)因公出差,参照相关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三)警务辅助人员住宿自理,可到单位食堂就餐,就餐费按民警标准执行 。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阿坝县公安局咨询,联系电话:
马警官13558586771
卓警官13882492011
附件:(体能测试达标标准)
特此公告
阿坝县公安局
2024年6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bV-uFjmuBYBRBdzBRd4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