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2 15:10:39 来源:吉格考试网
01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满18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以身份证为准,优秀人员可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身心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1.70米以上。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聘用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02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择优聘用交通管理岗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30名。
03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31日的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地点:射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3楼305办公室(射洪市射观路与望江街交汇处北150米)
4.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另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于6月3日10时统一公布在“射洪交警”官方微博中,请按通知要求领取《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准考证》。
(二)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考试内容详见准考证。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三)体检。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结果研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交警大队电话通知本人。体检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在应聘且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员中递补。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射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招聘人员自上班之日起与招聘主体建立劳动关系。
04相关规定
(一)辅警薪酬按射洪市公安局相关薪酬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购买五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聘用人员需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以及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射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带领下协助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05附则
(一)本公告由射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825-618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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