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3 14:49:26 来源:吉格考试网
为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要求,容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容县公安局共设19个辅警岗位,拟招聘3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范围内均可)。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13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2023年5月以来从容县公安局离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法定工作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
2.报名地点:容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城西路1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行复印备齐,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各一式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自行在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及粘贴照片,每个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3.自行到征信中心出具个人征信报告。
4.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考试程序及时间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查: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不足3:1的,考生笔试须达60分方可入围下一环节。
2.时间:2023年5月21日上午9:00—10:30。
3.地点:①报考交通管理大队、容县第十五中学、监察委看护岗位、容县看守所岗位的,笔试地点在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五楼会议室;②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地点在容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笔试开考的职位根据1:3面试比例进行,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人员。笔试合格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等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组织: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能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女性10米X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二项均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因体能测试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可从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六、政审、体检
(一)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政治考核
考核由县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三)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公示及聘用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公安局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对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成绩公布
在容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张榜公布。
九、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县财政预算,每月应发工资3100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部分费用)。
十、发布招聘公告
在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xzf.gov.cn)发布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容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5316056 (容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775—5322179 (容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附件:
附件1:2024年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容县公安局
2024年5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rxzf.gov.cn/xxgk/zfxxgkzl/xxgkml_1/zwdt/tzgg/t184181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