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7 13:52:54 来源:吉格考试网
为进一步充实桂平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根据《贵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精神,经研究,桂平市公安局决定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性质、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
(一)辅警性质。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招聘岗位。勤务、文职辅警岗位,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内勤工作和其他勤务活动。
(三)招聘名额。本次共招聘辅警30名,详见《桂平市公安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招聘辅警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31日—2006年4月31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文化程度,特殊岗位学历放宽至高中;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7.勤务辅警: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文职辅警: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它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或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8.为现役军人的;
9.为全日制院校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工资由市财政经费统一保障;
(二)工作满1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三)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批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四、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4年5月7日起,可通过桂平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桂平公安”查阅相关招聘信息。
2.现场报名
⑴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3日,工作日8:30—11:30,15:30—17:30。
报名咨询电话:0775-3380800;
⑵报名地点:桂平市公安局政工科(桂平市西山镇人民东路118号)。
⑶报名要求:
①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属于优先招聘人员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烈士证明、因公牺牲证明、士兵退役证等),填写提交《桂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本人自行打印或现场向工作人员领取并填写,但本人打印时须双面打印且不得更改页面版式)。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应聘者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经核验后当场退还本人。
②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桂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二)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1.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论述题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方面的知识(详见附件3)。
2.笔试组织形式。采取统一组织,分组实施,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3.笔试成绩公布及结果运用。招聘机关视全体考生笔试成绩情况统一规定合格线。不低于笔试合格线的,视为合格。合格者的笔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于考试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桂平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能测评
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1.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定标准
(1)男子组
(2)女子组
2.体能测评实施方法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进行,每个测评项目分别记录成绩。其中1000米跑/800米跑测评次数不超过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
3.体能测评结果评定
测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评两项成绩均达标方为合格。
4.其他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
(四)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评测合格人员原则上根据计划报考职位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求职动机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3名考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取平均值得到面试分数。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为合格。
(五)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招聘总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两者权重各占50%,即: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政治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政治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与政治考察人选。招聘总成绩相同的,属优先招聘类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人选;其余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确定人选中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从同一职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没有候补人员的,从同意岗位调剂的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标准进行,其中视力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治考察和聘用。
2.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劳动合同签订
1.聘用前公示。根据政治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桂平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聘用为桂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期合同,合同期三年。初聘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建立候录库
面试成绩合格但本次招聘未聘用的考生全部纳入桂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自本次招聘结束起一年内,如我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人岗相适、择优录用原则直接从本候录库中人员按有关规定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同等人员待遇。
六、有关纪律要求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应聘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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