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6 13:37:18 来源:吉格考试网
为更好地维护隆林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深化“平安隆林”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岗位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名额为13名,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987年12月26日至2005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除外);
3.应聘人员学历应符合岗位设置要求,详见《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4.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它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体检合格者;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脱贫户家庭成员、在职“一村一警务助理”、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具备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在本局担任警务辅助人员辞职后,自辞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报考本局警务辅助人员。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学历证书、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2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2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大门口信访室(公安局新办公楼,民族高中附近,报名咨询电话:0776-8200680)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及岗位设置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审核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近期底小二寸免冠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和填写好的个人《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不实,取消报考资格;如报名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通过资格审查即为报名成功。
(二)体能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激烈运动的疾病。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主动放弃。
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共设三个项目,具体为:10米x 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勤务岗位辅警三个项目全部合格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如其中任意一个项目不合格不得进入笔试环节。文职岗位辅警体能测试通过其中两项即可进入笔试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我局将统一组织理论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理论考试复习范围详见《考试题库1000题》(附件4),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笔试考试分值100分。
理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面试职位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自治县公安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
面试由公安局、人社局组织面试小组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进入体检,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优秀者优先进入体检。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聘用单位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政审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八)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凡被我局正式聘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应聘人员,自应报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机关辅警。
六、待遇
(一)辅警待遇
1.辅警薪酬待遇由县财政全额保障,聘用薪酬待遇人均收入32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工资、执勤补助、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七、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1年内,自治县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八、纪律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在政审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内容的;
5.涉及本次招聘、应聘相关人员违反规定,有其他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并给予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通过“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6-8200680。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理论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或提交政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工室,0776—8200680。
附件1: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模板).doc
附件3: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docx
附件4:考生题库1000题.zip
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MJGcHsvzjgy60-vQK9b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