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4 09:15:50 来源:吉格考试网
2024年苏州公务员考试共计招录1036人,报名时间为11月7日9:00-11月13日16:00,报名入口为人事考试专栏(hrss.suzhou.gov.cn/szrskszl/index.shtml),笔试时间为12月10日,来具体看下吧。
一、报名安排
1.我市各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苏州先锋网(<www.szzzb.gov.cn>)、苏州人事考试专栏(hrss.suzhou.gov.cn/szrskszl/index.shtml)进行查询。
2.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在苏州人事考试专栏(hrss.suzhou.gov.cn/szrskszl/index.shtml)操作。
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09:00—11月13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7日09:00—11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7日09:00至11月16日16:00。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自动进入照片审核流程,不能改报其他职位。通过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5.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职位要求和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填报的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的表述一致,所含括号及其内容也须如实准确,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夫妻分居”“照顾父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等,请在【符合报考该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内填写。
资格初审时限为报名提交起48小时。尚未进行初审、报考者修改信息再次提交的,系统认作重新报名,报名时间重新起算。11月13日16:00全省网报系统同步关闭报名窗口,报考者仅可查询初审结果,无法更改信息或改报职位。请报考者慎重选择11月11日16:00后提交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机会。
报名表兼具信息采集功能,审核人员仅针对身份证号码、户籍、报考者身份、学历、学位、专业、不得报考情形、回避关系等关键项进行审核,不承担为报考者校验简历等信息的职责。
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因报考者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6.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办法核减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补报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00-16:00 。
7.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09:00至12月10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可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8.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人事考试院电话联系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二、笔试安排
1.内容及成绩计算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B类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14:00-16:00
市区及各县级市、吴江区分别设置笔试考区。
3.其他要求及成绩查询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4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三、体能测评、资格复审
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职位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面试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在笔试(及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笔试(及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作为面试人选。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提供符合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可提供复印件)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以夫妻分居两地情形报考的,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和在苏州的户籍证明;以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形报考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在苏州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报考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和军队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取得国(境)外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原大学生村官还须提供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6.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及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在面试前5天截止。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苏州先锋网(<www.szzzb.gov.cn>)公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凭减免笔试费用相同的证明,免缴面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