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第三批留置看护岗位辅警(200名)

2023-10-27 13:59:19 来源:吉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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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监察勤务辅助力量,根据新修订的《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其11个配套制度有关规定,朔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留置看护岗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员额和职位

此次朔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辅警员额为200名,其中男170名、女30名。

招聘职位:面向退役士官、士兵招聘45名(男)。面向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招聘45名(男40名、女5名)。面向其他对象招聘110名(男85名、女25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6日至2005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朔州市公安机关的现有辅助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26日后出生)。

朔州市公安机关的现有辅助人员,是指2018年11月30日前在朔州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目前仍在朔州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官和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及相当学历,但招聘后应当在合同期内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未取得的,不予续聘)。

4.具有山西省户籍或生源地为朔州市。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结案的;

4.编造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虚假政治信息、警务信息,或者明知上述是虚假信息,仍故意公开散布的;

5.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1.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3.近五年来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1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

15.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辅警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下列网站发布: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uozhou.gov.cn/ztjs/rlzy/)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应当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并作出承诺。报名者提供虚假申请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9:00至11月4日11: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11个配套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1: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11月5日11: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1月5日11: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10月31日9:00至11月6日11: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50元,两门共计100元。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朔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三批留置看护岗位辅警报名登记表》,以备面试及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减免考试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于2023年11月7日11:00前到朔州市公安局现场办理减免手续(地址:朔州市安泰街17号市公安局政治部702办公室,电话:0349-2169051)。现场办理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五)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16日8:00至11月19日开考前。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朔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朔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电话:18634953123(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它环节使用。

笔试日期:2023年11月19日。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笔试

采取异地聘请第三方机构全封闭式命题、阅卷和应聘者集中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并与聘请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和保密协议。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公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公共职业能力测试,公安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和纪律、法律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按公共科目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笔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参加考试。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采取异地聘请第三方机构的方式并签订合同,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的5倍确定;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

八、面试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等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官士兵,还要提供部队转业证或退伍证原件,以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的3倍确定;达不到3倍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其考试、考察、聘用资格。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水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打分、当场汇总、当场公布。面试考官须持有省级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主考官及考官从两个以上异地地区聘请。

面试结束后,及时将考试总成绩在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九、体检

体检在朔州市二甲以上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招考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从报名到体检各应聘环节,没有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考察

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不得应聘的15种情形,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再复审。

考察工作结束后,要形成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

十一、研究决定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资格条件初审、笔试、体能测评、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朔州市公安机关现有辅助人员。

十二、公示及聘用

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查实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递补与补充聘用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满足工作需要,根据职位空缺和员额空缺情况,适时统一组织递补和补充聘用工作。

(一)职位递补聘用。公示聘用后,职位产生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等,经研究决定和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跨职位递补聘用。职位递补聘用后,职位仍空缺的,按照顺序从报考其他职位面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未被聘用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跨职位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等,经研究决定和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员额空缺补充聘用。下一步,根据留置看护岗位辅警员额空缺情况,从参加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未被聘用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体检和考察等,经研究决定和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工作中仍可采取职位递补聘用和跨职位递补聘用的办法。本条有效期2年(从2023年10月26日至2025年10月26日)。

上述规定作为暂时规定,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再作决定和调整。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请联系招聘部门:

朔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训练处:0349-2169051

(二)监督电话:

朔州市公安局机关纪委:0349-2169316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鉴于报名人数可能较多,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一天才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十五、纪律要求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考资格的;对在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作弊的报考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应聘辅警。

参加资格条件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工作人员要签订《工作人员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承诺书》。对资格条件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不负责任,甚至弄虚作假、泄露考试题目和其它招聘秘密信息、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利用工作便利协助他人作弊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朔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留置看护岗位辅警职位表

朔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shuozhou.gov.cn/ztjs/rlzy/rsks/202310/t20231026_641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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