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8月15日

2023-08-15 09:00:04 来源:吉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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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8月15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辅警协警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应当一并降低警衔或取消警衔。

答 案:错

2、人身强制检查既适用于犯罪嫌疑人,也适用于被害人。()

答 案:错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所以,强制检查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本题说法错误。

3、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我国公民年满60周岁才有资格被选为国家主席。()

答 案:错

解 析:《宪法》(2018年修正)第79条第2款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4、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既不能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

答 案:对

5、为了整治路边违停乱象,为文明城市创建迎检活动营造良好氛围,甲市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甲市政府规章,委托各区街道办执法队对非主干道路上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处罚。街道办执法队在实施上述行政处罚时应以公安机关名义进行,处罚后果的法律责任由各区街道办承担。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处罚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19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19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据此,从第18条可知,行政机关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第19条即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题干中街道办执法队属于政府机关,不是事业单位,故不允许委托其执法。而且,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6、被询问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人民警察应当向其宣读。

答 案:对

7、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其正常行驶的,应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答 案:对

8、人民警察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

答 案:错

解 析:《人民警察法》第48条第2款规定:“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法律中没有“降职”的行政处分,本类型题为出题人专门命制的常考点,考生要牢牢记忆,故本题说法错误。

单选题

1、2018年6月7日,李某因贩卖注水牛肉而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处以2000元的罚款,限期5曰内缴纳。6月15日李某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缴纳罚款时被告知因其未按时缴纳,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共180元,合计2018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2000元罚款和180元加处罚款都是行政处罚
  • B:2000元罚款和180元加处罚款都不是行政罚款
  • C:2000元罚款不是行政罚款
  • D:180元罚款不是行政罚款

答 案:D

解 析:本题具有一定的难度,涉及行政处罚法基本理论的相关内容。需要明确的是,2000元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加收的180元性质上属于滞纳金,也叫做“行政执行罚”。行政执行罚是指因当事人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理决定,行政机关依法对其实施的另一个处罚,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直到达到前一处理决定被履行时为止。从目的上说,行政处罚是旨在直接制裁一种违法行为,而行政执行罚是为了迫使当事人履行前一个处理决定而实施的保障性措施;从行为持续性上看,行政处罚是一次性的,而行政执行罚是持续性的;从行为性质上说,行政处罚属于“基础行为”,行政执行罚则属于“执行行为”,两种行为所处的行为范围领域是不同的;从被规制的法律上看,行政处罚受《行政处罚法》的调整,而行政执行罚则受《行政强制法》调整。考生在平时应当多注意对概念的理解。本题答案为D项。

2、下列诉讼参与人中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的是()。

  • A:证人
  • B:鉴定人
  • C:诉讼代理人
  • D:辩护人

答 案:A

3、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10岁的甲独自到商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
  • B:作家乙立书面遗嘱捐赠所有藏书,但未经公证处公证
  • C:丙酒厂以散装白酒冒充茅台酒卖给某超市
  • D:丁、戊签订买卖东北虎虎皮的合同

答 案:B

解 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A选项行为人10岁,其购买电脑的行为应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方能生效,C、D选项行为人均违法,故同样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范畴。

4、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经过侦查,发现不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

  • A:变更强制措施
  • B:立即释放,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C:将案情通报人民检察院并建议对其不起诉
  • D:继续羁押至逮捕期限届满再予以释放

答 案:B

5、有权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机关是()。

  • A:公安机关、审判机关
  • B:检察机关、公安机关
  • C: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 D:安全机关

答 案:C

6、根据《宪法》的规定,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的机关组织的是()。

  • A:委员长会议
  •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

答 案:A

解 析:《宪法》(2018年修正)第68条第2款规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7、孙某要县税务局公开本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情况的信息,县税务局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孙某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市税务局维持了县税务局的决定。孙某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被告是县税务局
  • B:被告是县税务局或市税务局
  • C:市税务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D:如果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县税务局改变了具体行政行为,视为案件自动撤销

答 案:C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A、B两项说法错误。第十八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C项说法正确。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D项说法错误。所以该题选C。

8、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年。

  • A:2
  • B:3
  • C:5
  • D:4

答 案:C

解 析:《宪法》(2018年修正)第9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多选题

1、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有:()

  • A: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属于人民警察职责,但不属于自己所从事警种的具体职责的紧急情况,可以不履行职责
  • B: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任何情况,都应当履行职责
  • C:人民警察非工作时间履行职责,属于滥用职权,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 D:人民警察非工作时间依法履行职责,同样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答 案:ABC

2、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
  • B: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 C: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超过了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其他共同犯罪人对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 D:事前与盗窃犯罪人通谋、事后为其销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答 案:ABCD

解 析:本题属于出题人设置的拉分题,具有一定的难度。《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超过了共同犯罪故意范围,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共犯过剩”,因此,虽然成立共同犯罪,但其他共同犯罪人对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按照当前的违法层面的共犯理论,共同犯罪是一种违法形态,只要参与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物理的因果性或心理的因果性,则成立共同犯罪。因此,事前与盗窃犯罪人通谋、事后为其销赃的行为,成立盗窃罪的共犯,正确。

3、法的基本特征有()。

  • A:法具有国家意志性
  • B: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 C:法以权利与义务为其主要内容
  • D:法是一种对被统治阶级适用的规范

答 案:ABC

解 析:D项错误,法是对被统治阶级和统治阶级同样适用的规范,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目前我国的封建迷行活动的种类主要是()。

  • A:民间陋俗旧习
  • B:迷信职业者的活动
  • C:政治性的迷信破坏活动
  • D:社区开展的普法讲座

答 案:ABC

5、派出所民警吴某在下班途中发现邙某(男,13周岁)正在出吿淫秽光盘,就向郑某査问。郑某说自己是某中学学生,在学校旁边租住的房子中利用己购买的电脑上网下载淫移图片和视频,然后刻录成光盘出吿。吴某当即随郑某到其租住的房子进行检査,果然发现了其用于制作淫移光盘的电脑和一些尚未出吿的淫移光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吴某对郑某的住所进行当场检査后应补办检査证,且应有不少于2名民警进行
  • B:对郑某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C:应当责令郑某的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
  • D:对涉案的电脑和淫秽光盘应予追缴

答 案:ABD

6、下列行政机关实施冻结的行为中,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有()。

  • A:甲机关在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报告并取得了批准
  • B:乙机关派出1名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冻结
  • C:丙机关在5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 D:紧急情况下,丁机关派出的2名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冻结后马上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了批准手续

答 案:AD

解 析:《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由此可见,A项正确,B项错误。第31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据此,应当在3日内而非5日内交付冻结决定书,C项错误。第19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由此可见,行政执法人员马上报告并补办手续是正确的,D项正确。

7、下列属于管制刀具的是()

  • A:三棱刮刀
  • B:匕首
  • C:开山刀
  • D:弹簧刀

答 案:AB

8、为侦査犯罪活动的需要,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 A:搜査
  • B:抓捕
  • C:拘传
  • D:殴打

答 案:ABC

主观题

1、领导调动你,你觉得知识背景和能力不胜任,另一职位比较适合,你怎么办?

答 案:(1)如果领导调我到这个职位是因为不熟悉我,那么我会在恰当的时间向领导说明,我的特长和知识背景。请求调到另一职位。如果领导把我调到这个职位是想锻炼我的能力,我会坚决执行领导的安排。并对领导表示感谢。
(2)从新审视自己,给自己定位,摆正心态,把这次调整当作一次机会,努力锻炼自己,不辜负领导的期望。
(3)我会尽快熟悉工作内容与流程,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做好本职工作,多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关心他人,帮助他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同事关系和工作环境,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

2、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应当予以保密。

答 案:商业秘密

3、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答 案:审判权

4、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需要继续盘问的,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将继续盘问时间延长至()小时。

答 案:48

5、简要回答宪法是根本大法。

答 案: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6、犯罪的()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答 案:行为或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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