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4 09:00:05 来源:吉格考试网
2023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8月14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辅警协警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权益造成损害的,都要进行赔偿。
答 案:错
2、执行逮捕人员可为1人。
答 案:错
3、由于人民警察的特殊性质,不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
答 案:错
4、为了缉拿犯罪嫌疑人归案,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有权发布通缉令。()
答 案:错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第1款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因此,检察机关无权发布。
5、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答 案:对
6、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是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
答 案:对
7、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2个月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答 案:对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13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曰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第14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本题说法正确。
8、在申请刑事赔偿时,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书后不服的,必须要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才能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答 案:错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2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第25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由法条可知,对复议结果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本题表述漏了一种条件。故本题说法错误。
单选题
1、询问违法嫌疑人是用于办理( )案件。
答 案:A
2、某工厂电工李某,自恃精通业务、操作熟练,在修复电路时,不按照相关规定操作,造成电路起火,部分设备受损,损失数十万元,李某的行为构成( )。
答 案:C
解 析:故意纵火罪是在日常生活中违反生活规则造成严重后果,应排除A选项;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排除B选项;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不是过失,D选项也应排除;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在生产作业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
3、 北京市的甲行政机关许可李某从事某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不久李某在天津市违法从事该活动被天津市的乙行政机关查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答 案:C
解 析:《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本案应由天津市的乙行政机关管辖,C项正确。
4、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的哪种情况,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答 案:D
解 析:《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因此,D项正确。第13条第1项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故A项和B项属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不需要设定行政许可;C项公民之间订立合同,属于私人主体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民法调整,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范围。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5、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答 案:C
解 析:《行政许可法》第49条规定:“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6、甲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犯罪嫌疑人王某决定取保候审,由()执行。
答 案:B
7、赵某与刘某系邻居,双方有矛盾。2005年2月3日下午,赵某听见刘某在院中与人说话,便将一块砖头扔进了刘某院中(砖头未砸到人),恰巧刘某在上午刚磕破了头,便顺势“哎呦”了一声。并用电话报了警。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赵某承认自己将刘某的头砸破,而伤情鉴定认定刘某已构成了轻微伤,因此公安机关作出了对赵某拘留机关撤销了对赵某的处罚。赵某申请了国家赔偿,对该案,认识正确的是()。
答 案:A
8、犯罪分子持刀冲向民警时,被民警开枪击中大腿,倒地不起,民警()使用武器
答 案:B
多选题
1、被害人张某向甲地公安机关举报李某涉嫌敲诈勒索犯罪,甲地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乙地公安机关。乙地公安机关如果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则应当在3日以内告知()。
答 案:ABD
解 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5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3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3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考生如果对法条不熟悉,也不难作答。如果乙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则肯定要告知犯罪嫌疑人李某和移交案件的甲地公安机关,还要告知案件源头即被害人张某,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C项李某作为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需要告知其单位。
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答 案:BDE
解 析:《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给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行政拘留处罚但不予执行。
答 案:ABCD
4、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予以()。
答 案:ABCD
解 析: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收容教养。
5、根据《宪法》有关规定,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答 案:BC
解 析:根据《宪法》第10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所以A项正确,B项错误。我国行政单位最低级别是“乡镇”,再往下的自然村,设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属于群众自治组织。根据《宪法》第107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我国拥有行政区域经济社会、科教文卫、人事任免等权限的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从生活常识不难推断,深圳市各区拥有独立的财政权,能独立任免本区干部,制定本区内政策规定。
6、 在共同犯罪的形式中,按照各个共同犯罪人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我国刑法把共同犯罪人分为( )。
答 案:ACDE
解 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刑法》第26条第丨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刑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与共同犯罪无关所以不选。
7、收缴的范围: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査获的下列物品应依法予以收缴。
答 案:ABC
8、 根据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的哪些情形,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依法使用武器( )。
答 案:ABD
解 析:《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9条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根据第12项和第14项,A项、B项、D项都正确,根据第3项和第13项,抢夺财物后逃跑的不包括在第9条的范围里,故C项错误。从常识来判断,使用武器是因为具有现实危险性,C项抢夺财物后逃跑,犯罪嫌疑人意图逃避抓捕,并不具有现实危险性。
主观题
1、犯罪的()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答 案:行为或者结果
2、单位组织一次内部业务培训,由你负责,但参与培训的人员经常逃课,缺课,你该怎么办?
答 案:(1)单位内部的业务培训是最贴近我们日常工作的,能够使我们以最快的速度熟悉工作内容与流程,进入工作角色,是难得的学习机会,所以我会把这次培训搞好。
(2)针对有人经常逃课、缺课的现象,首先要分清情况,看这些同事是否有紧急的事,并作相应处理。对他们明确培训的重要性,并完善相关的请假制度。
(3)和授课老师沟通交流,完善授课形式与流程。增强课程的形象性、生动性。最重要的是向领导请示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竞争机制,在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按照分值的高低标准给予奖惩,以提高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4)对已缺课、落课的人员及时给予帮助,例如补课等措施,并定期组织学习,交流。相信大家都会顺利通过培训,为以后出色地完成工作打下基础。
3、老同事当众严厉的批评你服务意识不强,你会怎么看?
答 案:(1)面对老同事的批评,我会虚心接受,当场道歉。
(2)老同事批评我也是对我的爱护,说明老同事对工作非常认真负责,我因有这样的同事而感到荣幸。
(3)我会认真反省自己,查找原因,如果是自己工作做的不到位,那么要加强学习,强化服务意识,多向领导和老同事请教,加强与同事的沟通交流。如果是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的问题,要改变工作方式,学习老同事的工作经验,做好本职工作,和谐同事关系。赢得领导的信任,同事的尊敬。
(4)如果是老同事误会了我,我会在恰当的时间、地点婉转的表达我的意思和感谢,增进彼此的了解,为以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4、如何理解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答 案: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5、简述正当防卫的条件?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什么?
答 案:(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4)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6、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情形有哪些?
答 案: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