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31 09:00:05 来源:吉格考试网
2023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7月31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辅警协警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陈某和朋友庞某在某影院看电影,中途觉得剧情无趣。便想寻刺激。庞某出去打110报警此电影院出现火灾,陈某在场内大喊“起火了,现场出现混乱场面,公安机关也赶到现场。二人的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按照寻衅滋事的规定予以处罚。
答 案:错
2、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答 案:对
3、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有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
答 案:对
4、制作,运输.复制,出伟、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即劳动教养。
答 案:对
5、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精神病人,公安机关决定将其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可以通知其监护人。
答 案:错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关于警务保障的规定不适用于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答 案:错
7、对袭击人民警察的违法犯罪分子,可以立即使用警械或武器。()
答 案:错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1996年)第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该条例第七条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一)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六)袭击人民警察的……"一般情况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或武器前应当先警告,经警告无效的方可使用警械或武器,而非立即使用警械或武器。故本题判断错误。
8、公安机关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必须先按照刑事案件的程序办理。
答 案:错
解 析:《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51条规定,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对于在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过协警工作的考生来说,此题非常容易,因为实践中经常接触。对于违法行为人先行治安拘留,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再转为刑事拘留,只需将犯罪嫌疑人从行政拘留所转到看守所关押。
单选题
1、对于经营者实施的混淆行为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而产生的不正当竞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元以下的赔偿。
答 案:C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和第九条分别是关于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所以该题选C。
2、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拘留或者逮捕中,发现执行对象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应当()。
答 案:C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是()。
答 案:A
解 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任何法律都不允许与宪法相抵触。
4、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 )属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
答 案:D
解 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醉酒不是免责事由,A项错误。《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故排除B项。违法行为实施者是陈某,即使是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也应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共同承担责任,C项错误。第26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故D项属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
5、张军是精神病人,某天突然持菜刀追杀同村的张秀芳,将她逼到一间旧房子里,张秀芳无路可逃,顺手抓起一个花瓶打向张军,致使张军的眼睛受伤致瞎,张秀芳的行为属于( )。
答 案:D
解 析:犯罪的排除事由是指我国刑法理论上的正当行为,形式上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而实际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主要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而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张军持菜刀追杀张秀芳,对于张秀芳来说,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张秀芳顺手拿起花瓶打向张军,主观上具有防卫意识,而且是针对的不法侵害人也就是张军进行的防卫,而且只是造成张军眼睛受伤,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所以符合正当防卫的情形。故D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因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所以不是防卫过当。而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在于正当防卫是针对的不法侵害人本人而紧急避险是针对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题中没有涉及第三人,故B选项错误。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要求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而本题中,张秀芳是因为存在不法侵害,为了保护自身利益才向张军扔的花瓶,所以不成立故意伤害,A选项错误。
6、 某日,老郭之子小郭因无证驾驶甲的汽车被警察李某扣留。李某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老郭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可能采用的理由是( )。
答 案:D
解 析:本题具有一定的难度。如果对国家赔偿的程序不熟悉,就很容易答错失分。《国家赔偿法》第9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是否已经得到确认为标准,行政赔偿程序分为两类即单独式和一并式。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本案中,老郭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赔偿请求,应当先向该公安局提出。因此,其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法院裁定驳回起诉。D项正确。
7、 甲向乙传授了盗窃、诈骗、抢夺技术,乙利用甲传授的犯罪方法多次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行为。甲构成( )。
答 案:A
解 析:《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传授犯罪方法属于行为犯,无论被传授人是否进行犯罪,结果是否发生,只要作出了相应的行为均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甲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乙虽利用甲传授的技术,但就乙实施的犯罪,甲乙之间既不存在共同的行为,亦不存在共同的故意,不构成共同犯罪。应注意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教唆犯罪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教唆行为的本质是制造犯意,为引起他人的犯意,教唆犯往往采取劝诱、挑拨、威胁等手段。而传授犯罪方法行为的本质是将犯罪方法传给他人。教唆犯罪的故意是有意识地引起他人的犯意,并与教唆的人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故意内容是有意识地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传授者与被传授者不一定具有共同犯罪故意。
8、我国《宪法》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的干涉。
答 案:A
解 析:《宪法》(2018年修正)第127条第1款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多选题
1、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范围?( )
答 案:AB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故A项、B项正确,C项错误;D项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对于抽象行政行为,只有符合条件的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题干已经明确为“具体行政行为”,故D项错误。
2、某派出所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扣押的做法不正确的有()。
答 案:ABC
3、 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条件有( )。
答 案:ABD
解 析:《行政处罚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行政处罚不涉及人民法院的职权,因此不可能要求人民法院同意。
4、公安工作如何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答 案:ABCDE
5、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哪些裁定可以提起上诉?()
答 案:AE
解 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01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立案;(二)驳回起诉;(三)管辖异议;(四)终结诉讼;(五)中止诉讼;(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七)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八)财产保全;(九)先予执行;(十)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十一)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十二)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十三)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十四)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对第一、二、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据此,A项和E项正确。
6、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的案件除外。
答 案:AC
7、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遇有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精神病人,应当()。
答 案:AB
8、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是()。
答 案:ABCD
解 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当遵循五个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主观题
1、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约束至醒酒
答 案:采取保护性措施
2、简述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答 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出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
3、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应当予以保密。
答 案:商业秘密
4、领导安排你和同事一起工作,对于这项工作,你有一个建议,能够提高效率,后果是同事的工作量会增加,这时,你怎么办?
答 案:(1)表态:我处理这件事的原则是工作第一,以人民和集体事业为重,同时尽量处理好与同事的关系。
(2)既然自己的建议能够提高效率,就要积极争取实施。首先我会和同事真诚的沟通,并详细的说明,在工作中增加的工作量,我会尽我所能帮助同事共同完成,尽量减轻他的工作负担,取得同事谅解。如果实在负担太重,我会和同事一起汇报领导,看能否增派人手。
(3)和同事达成一致后,一起向领导书面汇报,得到领导批准,并实施。工作完成后认真总结并汇报领导。
5、单位进行年终评优,由你进行材料的审核等工作,在结果出来后,有人反映,评优人员中有人的资料不真实,这时,你怎么办?
答 案:(1)面对有人反映自己工作中的问题,一定要冷静处理。
(2)要耐心听取所反映的问题,阅读所反映的材料,然后,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以还事情的本来面目。
(3)如果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客观,那么我会向领导承认错误,作深刻的书面检讨,并向领导建议取消其评优资格,并按相应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反映问题的人的勇于坚持原则的精神和行为。
(4)如果所反映的问题无依据,我会向反映者解释说明,消除其误会并增进团结。
(5)总结经验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做到严谨、客观、公正。
6、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答 案:其职责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