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6月14日

2023-06-14 09:00:04 来源:吉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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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6月14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辅警协警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军人退出现役后,在离队途中作案的治安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査处。

答 案:错

2、人民警察不得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答 案:对

3、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相同点就是都预见到结果必然发生()

答 案:错

解 析:间接故意是预见了危害结果的可能性,而非必然性。

4、行为人使用假的大学毕业证骗取用人单。位信任的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答 案:对

5、民警在现场管制时,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答 案:对

解 析:《人民警察法》第1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故本题说法正确。

6、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决定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答 案:错

7、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迎工具正常行驶的,应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答 案:对

8、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可以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24条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此处的“被申请人”就是行政机关。那么,法律之所以规定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就是因为在上一级人民政府看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如同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原告和被告。既然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事实上被申请人又是拥有公权力的行政机关,为了保证复议的公平公正,法律对此作出限制。

单选题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是()。

  • A:取保候审
  • B:传唤
  • C:拘传
  • D:拘留

答 案:B

解 析: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因此,本题应选B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

  • 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 B: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 C:矿藏、水流、海域、森林专属于国家所有
  • D: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答 案:C

解 析: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ABD选项都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C选项说法不严密。

3、 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而参加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

  • A:经复议机关批准
  • B: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
  • C:经同级政府批准
  • D:自己认为有必要

答 案:A

解 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由此可知,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有两种方式:一是依申请参加;二是被通知参加,两种方式都需要经复议机关批准,A项正确。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负责。

  • A:国家
  • B:被执行人
  • C:执行决定和命令的人民警察
  • D: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

答 案:D

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A:法律体系
  • B:法治体系
  • C:党内法规体系
  • D:法治中国

答 案:B

6、 严某为县公安局民警,与常某为好友。常某举报郑某正在非法贩运药品,严某遂将路途中的郑某截住并带回公安局审查。此后,严某将郑某车内的药品私自交给常某到外县卖掉,将所得钱财与常某平分。后经县医院举报,查明此药品系县医院委托郑某运送,并非郑某非法贩运。本案中,县医院能否向严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 )

  • A:能,因为严某违法行使职权并给县医院造成损失
  • B:不能,因为严某的行为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而是个人行为
  • C:能,因为公安局是严某所在单位
  • D:不能,因为县医院的损失是由严某的职权行为与李某的共同行为造成

答 案:B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案中,严某将路途中的郑某截住并带回公安局审查,将郑某车内的药品私自交给常某到外县卖掉,所得钱财与常某平分的行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属于个人违法行为。因此,县医院无权就此请求国家赔偿。

7、 行政机关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 A:没收违法所得
  • B:没收非法财物
  • C:行政拘留
  • D:责令停产停业

答 案:D

解 析:《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考生们对听证不必死记硬背,只需要了解其原理便可轻松记忆。法律赋予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权利,因为行政处罚会给当事人造成重大后果或重大损失,为了避免处罚失当,赋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当事人占有本身就不合法,直接没收是理所当然的,A项和B项排除。C项也比较好排除,如果行政拘留都采用听证制度,那么行政机关即使增加100倍人手都无法正常运转。法律对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权赋予当事人听证的权利,是因为这些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制裁非常严厉。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实行()的工资制度。

答 案:D

多选题

1、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 B: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 C: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 D: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答 案:ABCD

解 析: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效力自然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A项正确。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有两类,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二是省会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但该主体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同时报省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还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B项正确。同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C项、D项正确。

2、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来综合考虑确定。

  • A: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
  • B:案件的社会危害性
  • C: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 D: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

答 案:ABCD

解 析: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3、《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范畴包括()。

  • A: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 B: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 C: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 D: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

答 案:BCD

解 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故B项、C项、D项正确。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由《刑法》规制,A项错误。

4、《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的义务主要包括方面()。

  • A:遵守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义务
  • B:人民警察应当履行的社会救助和公益方面的义务
  • C:金心金意为人民服务
  • D: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答 案:AB

5、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人民警察不得( )。

  • A: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 B: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
  • C:参加罢工
  • D:参加合法的社会团体

答 案:ABC

解 析:根据《人民警察法》第22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6、以下案件可以适用治安调解的有()。

  • A:敲诈勒索
  • B:侵犯隐私
  • C:故意损毁财物
  • D:诽谤

答 案:BCD

7、下列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问、检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人民警察实施盘问、检查的目的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 B:人民警察实施盘问、检査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
  • C:盘问、检查的对象是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
  • D:对被盘问人继续盘问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答 案:ABC

解 析:《人民警察法》第9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据此,A项、B项、C项正确。D项盘问的留置时间是24小时,继续盘问的时间“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意思是只能延长24小时,所以D项错误。

8、不予行政处罚的是()。

  • A:不満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 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 C:当事人承认有违法行为的
  • 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答 案:ABD

主观题

1、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

答 案:(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2、处长要出国学习,安排你负责处里的工作,有两位老同志,老是找理由,不来上班,这时你怎么办?

答 案:(1)处长要出国学习,安排我负责处里的工作,是处长对我的信任,也是对自己的考验,我一定会圆满完成任务。
(2)遇到这种情况,要冷静处理,不可带有情绪,首先查找原因,看两位老同事是否是确实家里有困难,如果有困看,我会尽我所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尽快回到工作岗位。同时,我也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看是否是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发生了偏差,我会在恰当的时间,在轻松的地点,和两位老同事真诚沟通,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学习,取得他们的理解与谅解。
(3)在全处同志面前,要以诚实和小学生的姿态出现,并带头多干事、干实事。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总结经验教训,并在不耽误处长事情的情况下,适时向处长汇报工作情况。

3、简述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答 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出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

4、你去机场接一位很重要的专家,在车上聊得很开心,这时候领导打电话来要你汇报一件很机密的工作,你怎么办?

答 案:首先,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坚持两个原则,第一,维护好单位的纪律性,不能将机密工作泄密,损害单位的利益;第二,对专家要充分尊重,不能因为汇报工作,影响了接待工作,让专家对我们单位有不好的印象。 其次,我先跟专家说明情况,不让他有被冷落的感觉。然后,我应该侧面询问一下领导机密工作是否紧急,并视情况解决。如果机密工作没有预想的紧急,我向领导反馈,目前在进行接待工作,接待工作完成后,立刻当面或电话进行汇报,不会耽误汇报工作。如果汇报工作较为紧急,而车辆即将到单位,我会跟领导说明目前的位置,当面对领导进行汇报工作。此外,如果是必须及时汇报,我会告知领导,所处的环境,并采用微信的形式汇报,将领导所关心的问题,及时一一作出反馈。 最后,再次向专家道歉表示礼貌,在接待专家工作完成之后,我还要再次确认所汇报信息是否准确,如果有偏差及时更正,圆满完成任务。

5、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应当予以保密。

答 案:商业秘密

6、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 案: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解 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正版)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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