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09:00:03 来源:吉格考试网
2023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6月06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辅警协警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他人无权代为申请。()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故“其他人无权代为申请”的表述是错误的。
2、人民警察只要使用武器,就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答 案:对
解 析:《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13条规定:“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加强对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监督。故本题说法正确。
3、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应当由该行政机关的有关内设机构分别受理,但应当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许可法》第26条第1款规定:“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故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而非分别受理,故本题说法错误。
4、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违法行为,其侵入的信息系统是国家歩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领域的计 算机系统。
答 案:错
5、证人李某为公安机关作证,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其子女和兄妹的人身安全。
答 案:对
6、对省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则要向该派出机关请行政复议。()
答 案:对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7、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 案:对
8、行政赔偿请求人对赔偿决定中的项目有异议,而对赔偿的方式、数额无异议的,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 案:对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I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仅就赔偿项目有异议,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故本题说法正确。
单选题
1、 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 )解除。
答 案:B
解 析:《行政强制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据此,B项正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有()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答 案:C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
答 案:C
解 析:《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4、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继续盘问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
答 案:C
5、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答 案:D
6、对合同订立的理解,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答 案:C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所以该题选C。
7、虐待家庭成员的,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答 案:C
8、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答 案:B
多选题
1、下列情况,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答 案:ABCD
解 析:《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ABCD项的犯罪行为都是“正在进行”,被害人或第三人都是为制止不法侵害而致犯罪嫌疑人受伤。
2、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
答 案:ABC
3、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需要做到()
答 案:AB
4、述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答 案:CD
5、治安案件调査结束后,公安机关对(),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答 案:AD
6、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下面说法正确的有( )。
答 案:ABC
解 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7、曾因实施()的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第二项规定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形。
答 案:ABCD
8、 某公安机关在办理某甲涉嫌猥亵妇女一案时,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已被拘留的某甲,但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此时,公安机关要做的工作是( )。
答 案:ABCD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91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故A项、B项、C项正确。第92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主观题
1、政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这是由我们党的()和我们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
答 案:根本宗旨
2、领导安排你和同事一起工作,对于这项工作,你有一个建议,能够提高效率,后果是同事的工作量会增加,这时,你怎么办?
答 案:(1)表态:我处理这件事的原则是工作第一,以人民和集体事业为重,同时尽量处理好与同事的关系。
(2)既然自己的建议能够提高效率,就要积极争取实施。首先我会和同事真诚的沟通,并详细的说明,在工作中增加的工作量,我会尽我所能帮助同事共同完成,尽量减轻他的工作负担,取得同事谅解。如果实在负担太重,我会和同事一起汇报领导,看能否增派人手。
(3)和同事达成一致后,一起向领导书面汇报,得到领导批准,并实施。工作完成后认真总结并汇报领导。
3、领导调动你,你觉得知识背景和能力不胜任,另一职位比较适合,你怎么办?
答 案:(1)如果领导调我到这个职位是因为不熟悉我,那么我会在恰当的时间向领导说明,我的特长和知识背景。请求调到另一职位。如果领导把我调到这个职位是想锻炼我的能力,我会坚决执行领导的安排。并对领导表示感谢。
(2)从新审视自己,给自己定位,摆正心态,把这次调整当作一次机会,努力锻炼自己,不辜负领导的期望。
(3)我会尽快熟悉工作内容与流程,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做好本职工作,多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关心他人,帮助他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同事关系和工作环境,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
4、简述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答 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出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
5、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情形有哪些?
答 案: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6、单位里有一位你十分敬重的老同志,有一次在你面前说单位里其他同事坏话,让你留个心眼,你会怎么做?
答 案:对于这个问题,我是这么认为的: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无论如何,老同志的出发点是好的,对于他善意的提醒,我应该表示感谢。但是,对于他所说的一些情况,我会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工作中继续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一如既往的工作,团结同志,与同志们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不对任何人持有偏见,也不仅仅计较,而是要学会宽容,学会谅解。
老同志为单位做出了很多年的贡献,是我的前辈,有丰富的经验和阅历,有很多的东西是值得我学习的,我会一如既往的尊敬他,向他请教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和建议。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努力工作,尊重同志,团结同志,把工作的热情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争取做一名领导放心,同志信任,老百姓满意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