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6 09:00:05 来源:吉格考试网
2023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4月06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辅警协警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分别发布通缉令。()
答 案:错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故本题说法错误。
2、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答 案:错
3、猥亵他人行为侵犯的対象只能是女性。
答 案:错
4、协助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只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既包括中国公民, 也包括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行为的主体。
答 案:对
5、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答 案:对
6、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答 案:对
7、上级行政机关责令下级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利于合法、公正处理的,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受理。()
答 案:对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2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行政复议的目的就是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因此,必须坚持合法、公正原则,如果下级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利于合法、公正处理,上级行政机关可以受理,以保证案件处理工作的合法、公正。本题正确。
8、对正在预备犯罪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答 案:对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单选题
1、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内提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 案:D
解 析:《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是( )。
答 案:B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80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第82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因此,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刑事强制措施共有5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故传唤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3、犯罪嫌疑人甲盗窃被抓获后,主动交待了自己伙同乙共同犯盗窃罪的事实,那么甲的行为构成()。
答 案:C
4、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答 案:A
5、 下列各项中,不能进行行政复议的是( )。
答 案:C
解 析:行政复议是围绕行政行为进行的。《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法》第6条采用肯定式列举的方式明确列举了11种作为或不作为的违法行政行为:(1)行政处罚(2)行政强制;(3)行政许可;(4)行政确认;(5)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政行为;(6)行政协议;(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8)行政许可不作为;(9)不履行保护职责;(10)行政给付;(11)兜底条款。因此,A项、B项、D项的行为均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均能进行行政复议。值得注意的是,新《行政诉讼法》已经将可诉行为从“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同时,《行政复法》将抽象行政行为部分地、有限地纳入复议范围。申请人只能在对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前提下,才可以附带要求对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而不能直接就规范性文件申请行政复议。且可以附带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仅包括:(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政府的规定。
6、行政机关公务员在()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答 案:B
7、 张某,因强奸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阶段,张某自杀身亡,则应( )。
答 案:D
解 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1条第1款第9项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8、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拘留时,遇有犯罪嫌疑人可能行凶的,可以使用()。
答 案:C
解 析:《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8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故选C项。
多选题
1、李某、王某事先预谋,打算共同强奸女青年孙某。王某在强奸孙某后,在李某和孙某均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孙某房间内的2000元现金拿走。关于李某、王某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有()。
答 案:BC
解 析:李某、王某事先预谋共同强奸女青年孙某,而且两人都在案发现场,对孙某心理形成压力。王某在强奸孙某后,不管此时李某有没有强奸孙某,均构成强奸的共同犯罪。王某在房间顺手牵羊,没有和李某商量,属于王某个人犯罪;孙某又不知情,故而不是当面索要,不构成抢劫,只成立盗窃罪。综上,王某犯强奸罪、盗窃罪,李某犯强奸罪,选BC。有些考生可能会觉得不理解,为何李某没强奸也构成强奸罪。我们举个例子,小铭召集小东等三人去殴打小四;三人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对小四进行拦截,小铭掏出铁棍把小四打成重伤。小东两人虽然没有动手,但也成立故意伤害罪,因为他们在现场助威,无疑给小四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属于故意伤害罪的共犯。不过法院在判刑时会权衡,对于没有动手的,会减轻或从轻处罚。
2、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不计入扣押期限的有()。
答 案:BC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規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答 案:BCD
4、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的是()。
答 案:CD
解 析:《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5、下列权利中,()是知识产权。
答 案:AB
6、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的有()。
答 案:AB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下列哪些应由公安部统一监制?()
答 案:ABC
8、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答 案:DE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因此,A项、B项均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12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因此C项错误。第313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因此D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6条、第338条可知,E项正确。
主观题
1、现行《宪法》规定,公民的()不受侵犯。
答 案:合法的私有财产
2、政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这是由我们党的()和我们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
答 案:根本宗旨
3、单位组织一次内部业务培训,由你负责,但参与培训的人员经常逃课,缺课,你该怎么办?
答 案:(1)单位内部的业务培训是最贴近我们日常工作的,能够使我们以最快的速度熟悉工作内容与流程,进入工作角色,是难得的学习机会,所以我会把这次培训搞好。
(2)针对有人经常逃课、缺课的现象,首先要分清情况,看这些同事是否有紧急的事,并作相应处理。对他们明确培训的重要性,并完善相关的请假制度。
(3)和授课老师沟通交流,完善授课形式与流程。增强课程的形象性、生动性。最重要的是向领导请示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竞争机制,在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按照分值的高低标准给予奖惩,以提高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4)对已缺课、落课的人员及时给予帮助,例如补课等措施,并定期组织学习,交流。相信大家都会顺利通过培训,为以后出色地完成工作打下基础。
4、违法行为人()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2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应当从重处罚。
答 案:1年
5、某人使用针管注射毒品被查获,其注射针管属()。
答 案:作案工具
6、怎样理解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答 案: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