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21 09:00:05 来源:吉格考试网
2023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1月21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辅警协警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答 案:对
2、为索取合法债务或非法债务而拘禁债务人的行为,均可构成非法拘禁罪。
答 案:对
3、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强制法》第5条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据此,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法律规定的是“不得”,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本题说法错误。
4、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检查妇女的身体,可以由男性法医进行。
答 案:错
5、城市人民警察执行巡逻时,一般以车巡为主,自行车、步巡相结合的方式。
答 案:错
6、《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中的“公安机关发现”指的是公安机关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答 案:错
7、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人本级人民政府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需要的预算予以核拨。()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而本行政机关的预算并不一定纳入本级人民政府的预算中,如果行政机关为国家直属机关,财政预算由国家决定。其次,行政许可所需经费预算,需经批准,批准后才能予以划拨,并不一定按照需要多少即批准多少。因此,本题说法错误。
8、人民警察可以优先乘坐交通工具。
答 案:错
单选题
1、 关于被害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诉讼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答 案:C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故A项正确。第108条第2项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第190条第1款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据此,被害人有权提出回避,B项正确。第229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故C项错误,D项正确。
2、违反治安管理的下列情形不应从重处罚的是()。
答 案:D
3、关于法的作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答 案:D
解 析:法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但同时必须要认识到,法律不是无所不能的,法的作用也有局限性,这种作用的局限性反映在人的因素、社会因素和法律自身因素三个方面。所以法是要受人的因素的影响的。
4、甲在外地打工期间,于黑夜里实施抢劫,抢劫的过程中,发现对方是自己的胞兄,于是停止了抢劫行为,甲的行为属于( )。
答 案:B
解 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5、下列案件中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是()。
答 案:D
6、下列物品中,公安机关可以追缴的是()。
答 案:B
7、 甲向乙传授了盗窃、诈骗、抢夺技术,乙利用甲传授的犯罪方法多次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行为。甲构成( )。
答 案:A
解 析:《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传授犯罪方法属于行为犯,无论被传授人是否进行犯罪,结果是否发生,只要作出了相应的行为均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甲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乙虽利用甲传授的技术,但就乙实施的犯罪,甲乙之间既不存在共同的行为,亦不存在共同的故意,不构成共同犯罪。应注意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教唆犯罪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教唆行为的本质是制造犯意,为引起他人的犯意,教唆犯往往采取劝诱、挑拨、威胁等手段。而传授犯罪方法行为的本质是将犯罪方法传给他人。教唆犯罪的故意是有意识地引起他人的犯意,并与教唆的人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故意内容是有意识地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传授者与被传授者不一定具有共同犯罪故意。
8、 某日,张三与李四为争停车位发生纠纷,张三将李四头部打伤。后经派出所出面,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即按协议履行。不久,李四死亡,经诊断其死亡与头部外伤无直接联系。公安分局遂以殴打他人为由,作出对张三行政拘留15日处罚。张三不服,申请复议。此案复议机关应( )。
答 案:B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28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本案中,李四的死亡与其头部外伤无直接联系,故公安分局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撤销。
多选题
1、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
答 案:ABCD
2、执法司法()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
答 案:ABCD
3、公安机关在办理人身伤害行政案件时,具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答 案:AC
4、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是()
答 案:ABD
5、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
答 案:AC
6、下列案件中,(),对其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答 案:ABC
7、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 )。
答 案:ABCD
解 析:《行政许可法》第18条规定:“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据此,4个选项均正确。
8、 下列情形中,可以中止执行的有( )。
答 案:ABD
解 析:《行政强制法》第3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因此A项、B项、D项正确,C项中,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应当终结执行,而不是中止执行。
主观题
1、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届。
答 案:两
2、如何理解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答 案: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3、你去机场接一位很重要的专家,在车上聊得很开心,这时候领导打电话来要你汇报一件很机密的工作,你怎么办?
答 案:首先,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坚持两个原则,第一,维护好单位的纪律性,不能将机密工作泄密,损害单位的利益;第二,对专家要充分尊重,不能因为汇报工作,影响了接待工作,让专家对我们单位有不好的印象。 其次,我先跟专家说明情况,不让他有被冷落的感觉。然后,我应该侧面询问一下领导机密工作是否紧急,并视情况解决。如果机密工作没有预想的紧急,我向领导反馈,目前在进行接待工作,接待工作完成后,立刻当面或电话进行汇报,不会耽误汇报工作。如果汇报工作较为紧急,而车辆即将到单位,我会跟领导说明目前的位置,当面对领导进行汇报工作。此外,如果是必须及时汇报,我会告知领导,所处的环境,并采用微信的形式汇报,将领导所关心的问题,及时一一作出反馈。 最后,再次向专家道歉表示礼貌,在接待专家工作完成之后,我还要再次确认所汇报信息是否准确,如果有偏差及时更正,圆满完成任务。
4、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内,交至所属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受到罚款之日起()内将罚款交付指定银行。
答 案:2日、2日、2日
5、违法行为人()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2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应当从重处罚。
答 案:1年
6、职务犯罪的主体是什么?
答 案: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