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2 09:00:04 来源:吉格考试网
2022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11月22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辅警协警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现役军人甲回A县老家探亲,因纠纷将邻居乙打成重伤,A县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答 案:错误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答 案:对
3、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答 案:对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与我国“条块结合”的行政管理体制相一致,行政复议管辖也实行“条块结合”的制度,除实行全国垂直领导的部门外,原则上允许申请人选择向同级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4、对正在预备犯罪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答 案:对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5、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查补证后作出维持决定。()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据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具体行政行为,应S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本题错误。
6、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可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有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故本题说法错误。
7、公安机关作出交通管制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答 案:对
8、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以进行检査。检査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貝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检査证明文件。
答 案:错
单选题
1、以下关于抢劫、抢夺案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答 案:D
2、取保候审保证金应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法定代理人、单位向()交纳。
答 案:D
3、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
答 案:C
解 析:《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C项正确。被告所在地,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在户籍所在地(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但就医住院的除外。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羁押、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所在地。此处规定的意义在于保障原告便利地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因为原告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参加诉讼活动已十分不便,如果仍然要求原告只能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将会给原告带来诸多不便,甚至可能剥夺原告的诉权。
4、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监护人应当()。
答 案:B
5、某高校司法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处于大城市“陌生人社会”的人群会更多地强调程序公正,选择诉诸法律解决纠纷;处于乡村“熟人社会”的人群更看重实体公正,倾向于以调解、和解等中国传统方式解决纠纷。据此,下列关于公平正义说法错误的是()。
答 案:C
解 析:公平正义包括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无论是程序公正还是实体公正,都平等适用于全社会,不存在“陌生人社会”和“熟人社会”的区别对待。
6、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答 案:B
7、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 案:B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务院职权的是( )
答 案:C
多选题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答 案:ABC
2、下列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中的财产罚的是()
答 案:ABCD
3、 某县公安分局因追赃将甲厂的机器设备连同其产品、工具等物品一并扣押,经评估价值100万元。甲厂雇人看管扣押的设备等物品,共花费2000元。后市公安局通过复议决定撤销县公安分局的扣押决定,县公安分局将全部扣押物品退还甲厂。甲厂将所退物品运回厂内安装,自付运输、装卸费1800元。甲厂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损失应予赔偿?( )
答 案:CD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本案中,公安分局扣押财物后,未造成财产损失或者灭失,且国家赔偿只赔直接损失,不赔间接损失,因此,A项购买设备贷款利息、B项企业利润损失以及E项定损费用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本题的正确为C项、D项
4、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査人员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答 案:ABCD
5、述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作出处罚决定,但不送达拘留所执行的是()。
答 案:ABCD
6、刑事拘留后,依法可以不予通知家属或者单位的情形有()。
答 案:ABCD
7、人民警察的任务包括()。
答 案:ABCD
解 析:《人民警察法》第2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所以ABCD四项都正确。
8、 下列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未遵守《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的是( )。
答 案:ABC
解 析:《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因此本题A项、B项、C项均违反《行政强制法》规定,D项遵守程序规定,题目要求选择未遵守的情况,因此选择A项、B项、C项。
主观题
1、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需要继续盘问的,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将继续盘问时间延长至()小时。
答 案:48
2、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有()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答 案: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
3、简述正当防卫的条件?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什么?
答 案:(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4)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4、概括起来讲,()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不明文规定不受罚。
答 案:罪刑法定原则
5、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情形有哪些?
答 案: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6、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答 案:其职责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