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8月08日

2024-08-08 09:00:05 来源:吉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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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8月08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辅警协警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张某将李某打伤。张某的打人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答 案:对

2、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公民进行盘问检查。

答 案:错

3、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

答 案:对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4、降低警衔或取消警衔是对人民警察的行政处分。

答 案:错

5、猥亵他人行为侵犯的対象只能是女性。

答 案:错

6、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

答 案:对

7、非法处置扣押、査封、冻结财物的行为,非法处置的对象仅限于司法机关査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但不包括行政执法机关査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答 案:错

8、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答 案:对

单选题

1、行政许可由()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 A:设立行政许可的机关
  • B: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 C:具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
  • D: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

答 案:B

2、关于执法为民,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A:某市公安局为派出所民警制作“民警联系牌”,悬挂在社区居民楼人口处,以方便居民联系
  • B:某省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 C:某县公安局通过中介机构以有偿方式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 D:某区公安分局为减少当事人的办事成本,推行“网上预约”“网上办事”等措施

答 案:C

解 析:无违法犯罪证明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方面,不允许授权让没有法律法规赋权的社会单位行使公安机关自身的职责权限;另一方面,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属于为人民服务的无偿行为,不允许收取费用。

3、2015年2月18日,某公司老板刘某和其朋友在酒吧就餐后表示:“别开车,酒驾已人刑,咱还是请代驾把车开回去吧。”刘某找代驾的行为体现法的哪项作用?()

  • A:法的指引
  • B:法的评价
  • C:法的预测
  • D:法的强制

答 案:A

解 析:法的作用可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根据法的规范作用的不同对象,法的规范作用大体上可分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五种。其中指引作用是指法对个人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题干体现的是法对人行为的指引性,即法的指引作用。

4、下列行为中,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

  • A:甲在与钱某争吵中,突然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钱某刺一刀后扬长而去,致其重伤
  • B:乙在非法拘禁孙某过程 中,使用暴力致孙某死亡
  • C:丙在绑架李某、向李某家属勒索财物过程中,杀害李某
  • D:丁对公共建筑物放火,大火烧毁该建筑物,并且烧死2人

答 案:B

5、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 B:人民警察判明有暴力犯罪行为的,且符合使用武器的情形,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 C: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给予补偿
  • D:对于正在进行持枪抢劫的儿童,不可以使用武器

答 案:D

解 析:《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13条规定:“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故A项正确。第9条第2款规定:“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故B项正确。第15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故C项正确。第10条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由此可见,在儿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时,可以对其使用武器,故D项错误。

6、 甲涉嫌犯招摇撞骗罪,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甲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甲的辩护人( )。

  • A:甲的爷爷,美籍华人,美国律师
  • B:甲的儿子,17岁,对法律有浓厚兴趣
  • C:甲的朋友张某,曾为甲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并正在服刑
  • D:甲的朋友王某,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答 案:D

解 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5条第2款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根据法条可知,本题A项,爷爷是外国人,而且并非近亲属,所以不得担任辩护人;B项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辩护人;C项张某正在服刑,不得担辩护人。D项中,王某是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而不是公检法等机关现职人员,因此D项正确。

7、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

  • A:个人所有
  • B:集体所有
  • C:公共所有

答 案:B

8、虐待家庭成员的,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A:情节严重的
  • B:经社区等举报并要求处理的
  • C: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答 案:C

多选题

1、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B:公民有罢工的权利
  • C: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 D: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答 案:ACD

解 析:《宪法》(2018年修正)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按照宪法基本理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的人民是主人,自然也是企业的主人,主人是不会罢工的,因此宪法和法律都没有賦予公民有罢工的权利。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中,一般讲能够成为定案根据的证据都具有以下特征()

  • A:客观性
  • B:关联性
  • C:合法性
  • D:选择性

答 案:ABC

3、社区安金防范的内容()。

  • A:火灾的防控
  • B:可防性案件的防控
  • C: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防控
  • D:安全防范技能的普及教育

答 案:ABCD

4、下列情形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有()。

  • A:私设电网致人死亡
  • B:在人群密集处故意驾车撞人致使多人伤亡
  • C:制、输坏血、病毒血致使多名患者染上恶性传染病
  • D:在公共场所向人群开枪

答 案:ABCD

5、公民死亡后,民事权利能力消灭,但仍受保护的权利包括()。

  • A:名誉权
  • B:对作品的署名权
  • C:生命健康权
  • D:财产所有权

答 案:ABD

6、要保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必须做到()。

  • A:有法必依
  • B:公正司法
  • C:严格执法
  • D:选择性执法

答 案:ABC

7、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査过程中发现案件已过追诉时效的,应当()。

  • A:撤销案件
  • B:终止审理
  • C:释放犯罪嫌疑人
  • D:不起诉

答 案:AC

8、医生甲在给病人开药时,一时疏忽开错药,护士乙在用药时不小心用量过大致病人死亡,则二者()。

  • A:不构成共同犯罪
  • B:构成共同犯罪
  • C: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D:均构成医疗事故罪

答 案:AD

解 析:《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概念】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本题中,医生甲是“一时疏忽”,护士乙是“不小心用量过大”,两人并没有经过密谋,所以不构成共同犯罪,D项正确、B项错误。两人虽然都属于过失犯罪,但是罪名却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是医疗事故罪,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一般规定,《刑法》第335条规定的医疗事故罪属于特殊规定。按照《刑法》“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应按特殊罪名来认定。根据《刑法》规定,医疗事故罪,即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主观题

1、辨认违法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对违法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时,不得少于()的照片。

答 案:7人10人

2、老同事当众严厉的批评你服务意识不强,你会怎么看?

答 案:(1)面对老同事的批评,我会虚心接受,当场道歉。
(2)老同事批评我也是对我的爱护,说明老同事对工作非常认真负责,我因有这样的同事而感到荣幸。
(3)我会认真反省自己,查找原因,如果是自己工作做的不到位,那么要加强学习,强化服务意识,多向领导和老同事请教,加强与同事的沟通交流。如果是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的问题,要改变工作方式,学习老同事的工作经验,做好本职工作,和谐同事关系。赢得领导的信任,同事的尊敬。
(4)如果是老同事误会了我,我会在恰当的时间、地点婉转的表达我的意思和感谢,增进彼此的了解,为以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职务犯罪的主体是什么?

答 案: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首先要坚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答 案:以人为本

5、单位里有一位你十分敬重的老同志,有一次在你面前说单位里其他同事坏话,让你留个心眼,你会怎么做?

答 案:对于这个问题,我是这么认为的: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无论如何,老同志的出发点是好的,对于他善意的提醒,我应该表示感谢。但是,对于他所说的一些情况,我会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工作中继续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一如既往的工作,团结同志,与同志们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不对任何人持有偏见,也不仅仅计较,而是要学会宽容,学会谅解。
老同志为单位做出了很多年的贡献,是我的前辈,有丰富的经验和阅历,有很多的东西是值得我学习的,我会一如既往的尊敬他,向他请教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和建议。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努力工作,尊重同志,团结同志,把工作的热情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争取做一名领导放心,同志信任,老百姓满意的公务员

6、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答 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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