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6 09:00:05 来源:吉格考试网
2024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5月26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辅警协警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可以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24条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此处的“被申请人”就是行政机关。那么,法律之所以规定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就是因为在上一级人民政府看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如同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原告和被告。既然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事实上被申请人又是拥有公权力的行政机关,为了保证复议的公平公正,法律对此作出限制。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 案:对
解 析:《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答 案:对
4、坚持依法治国,需要发挥法律的作用,反对以德治国,以法治代替德治。()
答 案:错
解 析: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5、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需检查妇女身体时,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答 案:对
6、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复杂、重大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答 案:对
7、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可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有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故本题说法错误。
8、破坏村氏委员会选举,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的范围。
答 案:错
单选题
1、以强迫接受的方式卖花、卖唱、开车门、拎包等行为属于()。
答 案:D
2、在暂缓执行期间,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有下列哪种行为的,由决定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作出没收或者部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恢复执行行政拘留?()
答 案:D
解 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条,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3、养鸡专业户贾某的一只鸡生病,贾某害怕此鸡得的是禽流感传染了其他鸡,于是将此鸡拋弃在深山。恰被上山砍柴的村民山某发现,带回家中精心饲养,该鸡病愈并产蛋颇丰。贾某听说后向山某索要此鸡。则贾某()。
答 案:A
解 析:权利人可拋弃自己享有所有权的物品,对于抛弃物,可依相应法律或习惯由拾得人基于先占取得所有权。所以该题选A。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间歇性神经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
答 案:C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5、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的是()。
答 案:D
解 析:《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ABC为全国人大的职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6、下列情形中,人民警察可以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的是()
答 案:D
7、 某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为由扣押了王某财产,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王某涉嫌受贿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答 案:C
解 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87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由此可见,中止诉讼,将有关材料送交有刑事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待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恢复案件审理。故C项正确。
8、假定甲和丁因为工作上的原因素来积怨很深,甲便产生了除掉丁的念头,虽然知道戊正跟丁一块跑车,仍将丁的车的刹车装置弄坏,导致丁在开车时因刹不住车而掉下山崖,车毁人亡,戊也因此丧命。则甲对丁死亡的心理态度是(),对戊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答 案:A
解 析:甲积极追求丁的死亡,因此是直接故意;对戊的死亡采取的是一种放任的态度,既不积极追求,也不设法避免,所以属间接故意。所以该题选A。
多选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实施的是()。
答 案:ABCD
解 析:法的实施是指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等途径,把法律规范具体运用于社会生活,使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活动。法的实施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执法、司法,即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活动;二是守法,即要求全体公民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的活动。
2、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増强。
答 案:BCD
3、刑事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答 案:ACD
4、下列关于传唤、口头传唤、强制传唤的表述哪些是的?()
答 案:BD
5、以下说法不的有()。
答 案:BD
6、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答 案:ACD
7、下列关于刑事传唤、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表述的是()
答 案:ABCD
8、 关于通过考试考核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有关说法,正确的有( )。
答 案:ABCDE
解 析:《行政许可法》第54条规定:“实施本法第十二条第三项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赋予公民特定资格,依法应S举行国家考试的,行政机关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赋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的资格、资质的,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等的考核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公开举行。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应当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但是,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故本题全部选项均正确。
主观题
1、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应当予以保密。
答 案:商业秘密
2、处长要出国学习,安排你负责处里的工作,有两位老同志,老是找理由,不来上班,这时你怎么办?
答 案:(1)处长要出国学习,安排我负责处里的工作,是处长对我的信任,也是对自己的考验,我一定会圆满完成任务。
(2)遇到这种情况,要冷静处理,不可带有情绪,首先查找原因,看两位老同事是否是确实家里有困难,如果有困看,我会尽我所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尽快回到工作岗位。同时,我也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看是否是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发生了偏差,我会在恰当的时间,在轻松的地点,和两位老同事真诚沟通,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学习,取得他们的理解与谅解。
(3)在全处同志面前,要以诚实和小学生的姿态出现,并带头多干事、干实事。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总结经验教训,并在不耽误处长事情的情况下,适时向处长汇报工作情况。
3、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主要内容?
答 案: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
4、什么是商业贿赂?。
答 案: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
5、领导调动你,你觉得知识背景和能力不胜任,另一职位比较适合,你怎么办?
答 案:(1)如果领导调我到这个职位是因为不熟悉我,那么我会在恰当的时间向领导说明,我的特长和知识背景。请求调到另一职位。如果领导把我调到这个职位是想锻炼我的能力,我会坚决执行领导的安排。并对领导表示感谢。
(2)从新审视自己,给自己定位,摆正心态,把这次调整当作一次机会,努力锻炼自己,不辜负领导的期望。
(3)我会尽快熟悉工作内容与流程,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做好本职工作,多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关心他人,帮助他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同事关系和工作环境,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
6、简述正当防卫的条件?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什么?
答 案:(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4)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