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8 09:00:05 来源:吉格考试网
2024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4月08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辅警协警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人民警察应当当场收缴罚款。
答 案:错
2、对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占迹未造成严束后果的行为人可根据《治 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答 案:对
3、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如果不出其如果不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罚款收据,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答 案:对
4、对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答 案:对
5、经治安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处罚的同时,一并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作出决定。
答 案:错
6、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答 案:错
7、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才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答 案:对
8、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也应遵守中国法律。()
答 案:对
解 析:根据法律对人的效力,不难判断正确。
单选题
1、正常情况下,只有依法给予( )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答 案:A
解 析:第六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2、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时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 )。
答 案:C
解 析:《行政处罚法》第49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由此可见,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3、王某是某县某镇财政所所长,张某是该县财政局国库科科长,二者之间是业务上的指导关系,王某要定期向国库科提交财务报表,财政局拨付给该财政所资金时也要通过国库科审核。2010年9月份,张某因购买个人住房资金向王某借钱。王某手头也没有钱,但张某再三恳求,王某没有办法,就说要不从财政所借一部分钱给他,张某答应并在王某办公室里打了一张借款金额为六万元的借条,之后二人一起去银行,王某从该乡镇财政所的银行账户中提出六万元交给张某,该笔款项自借出去之后一直未归还。该案例中王某的行为构成了( 》。
答 案:A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本案中,王某的行为显然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成立要件。
4、《宪法》第3条第3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答 案:B
解 析:《宪法》(2018年修正)第37条规定,“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相比原来增加了监察机关,这是由于我国新设立了监察委员会。
5、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答 案:A
解 析:“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
6、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原则是违法归责,下列对违法的含义不正确的理解是( )。
答 案:B
解 析: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据以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是贯穿于整个国家赔偿法律制度的指导方针,是确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赔偿责任的根据和标准。我国确立的是违法归责为主和结果归责、过错归责为辅的原则。所谓违法归责原则,是指确定国家侵权赔偿责任时,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否违法作为认定标准。行为违法既包括积极的作为,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A项和D项正确;B项错误。此处的“违法”中的“法”不仅是指法律、法规,还包括所有对特定机关和工作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规范、规定、命令及法律原则,是一个客观标准。C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项,故选B项。
7、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可以适用警告的是()。
答 案:C
8、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负责制。
答 案:A
多选题
1、行政复议及时原则的主要内容是()。
答 案:ACDE
解 析: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并贯穿于《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的全过程,体现并反映行政复议的客观规律、基本特点和《行政复议法》的精神实质,对行政复议具有普遍指导意义、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对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提出的总体性、普遍性要求,是行政复议机关不得违反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是行政复议制度的精髓。行政复议及时原则要求受理复议申请应当及时、复议案件的审理要严格遵守审理期限的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及时,以及对复议当事人不履行复议决定的情况,复议机关应及时处理,从受理、审查、决定再到执行的全过程都应该遵循时间要求,从而保障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的合法权益,据此,A项、C项、D项和E项正确。B项行政复议应当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进行审查是对行政复议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的描述,不符合题干“及时原则”的要求,B项错误。
2、行政诉讼执行的根据有()。
答 案:ACD
解 析:《行政诉讼法》第9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由此可知,行政诉讼执行的根据为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据此,A项、C项和D项正确;B项和E项均未过上诉期,一审判决和裁定未生效,未生效即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执行依据
3、处理相邻关系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答 案:ABC
4、下列关于检査的说法的是()。
答 案:BD
5、 某房地产公司不服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确认某一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原具体行为的决定。该房地产公司仍不服,并且拒绝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答 案:CE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1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据此,如果申请人选择了走行政复议途径,就不能再进行行政诉讼,为了节约司法资源,两种救济途径只能择一,A项错误。第33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本案中,行政复议机关省人民政府作出了维持决定,应当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市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C项和E项正确;B项和D项错误。
6、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扰乱单位秩序的是()。
答 案:BC
解 析:扰乱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在公共场所故意违反公共行为规则,聚众起哄闹事;进行非法游行或者静坐示威,造成交通阻塞,秩序混乱;阻止、抗拒有关工作人员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等,故本题选择BC。
7、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
答 案:CD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确立的是违法归责为主,以结果原则为补充的多元化归责原则,A项中公安干警追捕逃犯时依法鸣枪示警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故不适用《国家赔偿法》。国家赔椟责任的赔偿义务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B项中个体工商户的行为不属于国家机关的行为,不能适用《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C项警察接到报警后,拒不出警的不作为违法行为造成财物损害,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第18条第1项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D项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未经评估机构估价而低价变卖财物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D项正确。第19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E项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正确为C项和D项。
8、在办理盗窃、诈骗、抢劫机动车案件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答 案:BD
主观题
1、领导调动你,你觉得知识背景和能力不胜任,另一职位比较适合,你怎么办?
答 案:(1)如果领导调我到这个职位是因为不熟悉我,那么我会在恰当的时间向领导说明,我的特长和知识背景。请求调到另一职位。如果领导把我调到这个职位是想锻炼我的能力,我会坚决执行领导的安排。并对领导表示感谢。
(2)从新审视自己,给自己定位,摆正心态,把这次调整当作一次机会,努力锻炼自己,不辜负领导的期望。
(3)我会尽快熟悉工作内容与流程,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做好本职工作,多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关心他人,帮助他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同事关系和工作环境,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
2、概括起来讲,()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不明文规定不受罚。
答 案:罪刑法定原则
3、我国《立法法》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是()
答 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4、违法行为人()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2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应当从重处罚。
答 案:1年
5、老同事当众严厉的批评你服务意识不强,你会怎么看?
答 案:(1)面对老同事的批评,我会虚心接受,当场道歉。
(2)老同事批评我也是对我的爱护,说明老同事对工作非常认真负责,我因有这样的同事而感到荣幸。
(3)我会认真反省自己,查找原因,如果是自己工作做的不到位,那么要加强学习,强化服务意识,多向领导和老同事请教,加强与同事的沟通交流。如果是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的问题,要改变工作方式,学习老同事的工作经验,做好本职工作,和谐同事关系。赢得领导的信任,同事的尊敬。
(4)如果是老同事误会了我,我会在恰当的时间、地点婉转的表达我的意思和感谢,增进彼此的了解,为以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6、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答 案: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