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30 09:00:04 来源:吉格考试网
2023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8月30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辅警协警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强制法》第5条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据此,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法律规定的是“不得”,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本题说法错误。
2、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共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答 案:对
3、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答 案:错
4、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答 案:错
5、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
答 案:对
6、不满16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7、猥亵他人行为侵犯的対象只能是女性。
答 案:错
8、毁弃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答 案:错
单选题
1、某市公安机关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个体户许某(先已拘留5天),认定其犯有制作、组织、播放淫秽录像罪。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还扣押了许某的四台录像机,并擅自将这四台录像机作为公物四处借用。许某被羁押11个月后,检察机关査明其确无犯罪行为,决定撤销案件。公安机关遂归还了这四台录像机,但已破旧不堪,其中两台已无法使用。许某提出赔偿要求,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答 案:D
解 析:人身自由受到侵犯和直接物质损失都应赔偿,因此选D选项。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关于赔偿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驽、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属于(),应予治安处罚。
答 案:A
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下列哪一项行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答 案:C
解 析:已满14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只对八种犯罪行为负责: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4、 下列关于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说法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是( )。
答 案:B
解 析:《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据此,B项正确。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场告知理由、依据等,不能事后补充,故A项错误。当事人不到场的,需要见证人到场,故C项错误。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应当在实施强制措施的时候进行,故D项错误。
5、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
答 案:C
6、卫生行政机关对患有流行性传染病的人采取强制隔离治疗的行为属于( )
答 案:B
解 析: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7、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请批准逮捕的许可机关是()。
答 案:D
8、关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和多次作案,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答 案:A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多选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所规定的行为所侵犯的同类客体的不同,可以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分为五大类即:()、侵犯财产权利行为和妨碍社会管理行为.
答 案:ABC
2、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 )。
答 案:ABCD
解 析:本题属于出题人设置的拉分题,具有一定的难度。《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超过了共同犯罪故意范围,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共犯过剩”,因此,虽然成立共同犯罪,但其他共同犯罪人对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按照当前的违法层面的共犯理论,共同犯罪是一种违法形态,只要参与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物理的因果性或心理的因果性,则成立共同犯罪。因此,事前与盗窃犯罪人通谋、事后为其销赃的行为,成立盗窃罪的共犯,正确。
3、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构成要件是( )。
答 案:ABCE
解 析:在我国刑法理论中,犯罪由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四个要件组成。因此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构成要件也应该符合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如故意杀人罪;少数是特殊主体,如刑讯逼供罪,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一般出自故意,如强奸罪;个别出于过失,如过失致人死亡罪。
4、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构成公安刑事赔偿的情形的是( )。
答 案:ABCD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本题全部选项均正确。
5、下列关于治安案件管辖表述的是()。
答 案:ABC
6、治安案件调査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答 案:ABCD
7、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教育。
答 案:ABCDE
8、程某因违反治安管理被公安机关处以1500元罚款.超过缴纳期限后程某仍拒不缴纳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
答 案:BCD
主观题
1、“提高时间效率,减少工作拖延;提高物质效率,降低经济消耗;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减少不合理制度的负面作用”是()原则的具体内容。
答 案:及时高效
2、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答 案:24小时
3、你去机场接一位很重要的专家,在车上聊得很开心,这时候领导打电话来要你汇报一件很机密的工作,你怎么办?
答 案:首先,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坚持两个原则,第一,维护好单位的纪律性,不能将机密工作泄密,损害单位的利益;第二,对专家要充分尊重,不能因为汇报工作,影响了接待工作,让专家对我们单位有不好的印象。 其次,我先跟专家说明情况,不让他有被冷落的感觉。然后,我应该侧面询问一下领导机密工作是否紧急,并视情况解决。如果机密工作没有预想的紧急,我向领导反馈,目前在进行接待工作,接待工作完成后,立刻当面或电话进行汇报,不会耽误汇报工作。如果汇报工作较为紧急,而车辆即将到单位,我会跟领导说明目前的位置,当面对领导进行汇报工作。此外,如果是必须及时汇报,我会告知领导,所处的环境,并采用微信的形式汇报,将领导所关心的问题,及时一一作出反馈。 最后,再次向专家道歉表示礼貌,在接待专家工作完成之后,我还要再次确认所汇报信息是否准确,如果有偏差及时更正,圆满完成任务。
4、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有()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答 案: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
5、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内,交至所属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受到罚款之日起()内将罚款交付指定银行。
答 案:2日、2日、2日
6、违法行为人()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2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应当从重处罚。
答 案: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