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每日一练试题03月29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按照交易时房地产的开发建设状态分类,房地产市场可以分为居住房地产市场、业房地产市场、写字楼市场、工业房地产市场等。()
答 案:错
解 析:按照房地产的用途分类,房地产市场可以分为居住房地产市场和非居住房地产市场。居住房地产市场主要是住房交易的市场,非居住房地产市场又可以分为商业房地产市场、写字楼市场、工业房地产市场等。按照交易时房地产的开发建设状态分类,房地产市场可以分为现房市场和期房市场。
2、王某承租李某的住房,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为3年。租期届满前1年,王某可以自行将该住房转租给张某,转租期限不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剩余期限即可。()
答 案:错
解 析: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剩余期限,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房屋转租须签订转租协议,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
答 案:错
解 析: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4、房地产经纪人与其客户之间发生的代理关系属于法定代理。()
答 案:错
解 析:房地产代理属于民法上的委托代理。它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的权限内,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房地产交易而提供专业服务,并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房地产代理不属于法定代理。
5、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半年举行1次考试。()
答 案:错
解 析:从2016年起,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的第二周的周末。
单选题
1、齐某是甲市一位普通职工,工资收入有限,属于甲市的低收入家庭,无力购买住房,一直租赁房屋居住。2018年1月,根据甲市有关政策规定,齐某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齐某于2018年5月与经济适用房开发单位签订了购买合同,支付了首付10万元,其余款项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
若齐某租赁的是公共租赁住房,其住房租金原则上按照( )确定。
- A:适当高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
- B:等同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
- C: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
- D:减免租金
答 案:C
解 析: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采取租金减免。
2、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查封同一不动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为( )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
- A:后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
- B:全部的
- C: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
- D:任意一个
答 案:C
解 析: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查封同一不动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为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对后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轮候查封登记。轮候查封登记的顺序按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列。查封期间,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及时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查封登记。不动产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续封的,查封登记失效。
3、房屋租赁期内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原租赁合同()。
- A: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 B:对承租人和新房主无效
- C:对承租人继续有效,对新房主无效
- D:对承租人无效,对新房主继续有效
答 案:A
解 析:为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该原则,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房屋受让人继续有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4、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 )。
答 案:D
解 析:异议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将事实上的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力所提出的异议申请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利害关系人申请异议登记的,应提交以下几项材料:①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②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③其他必要材料。
5、根据《物权法》,可以设定抵押的房地产是( )。
- A:农村宅基地
- B:乡镇企业的厂房
- C:老年福利院的办公楼
- D:所有权有争议的房屋
答 案:B
解 析:《物权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对其有权处分的下列房地产设定抵押: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正在建造的建筑物;④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房地产。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①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③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④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⑤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⑥已被依法公告列入征收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⑦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⑧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⑨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多选题
1、2017年12月,王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拟以总价100万元在中心城区购买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因王某的委托价格明显低于市场行情,甲公司委派的房地产经纪人张某一直未能为王某买到他所想要的住房,但张某也并未放弃与王某的联系。2018年3月,张某通过与王某多次沟通,最终使王某同意以总价120万元的价格购买客户陈某的住房。随后,王某、陈某和甲公司签署了三方买卖合同,并完成了所有的交易过户手续。张某为王某所购买的房屋市场类型是()。
- A:新房市场
- B:存量房市场
- C:现房市场
- D:期房市场
- E:居住房地产市场
答 案:BCE
2、按照贷款性质,个人住房贷款可以分为()
- A:商业贷款
- B:个人组合贷款
- C:公积金贷款
- D:按揭贷款
- E:开发贷款
答 案:ABC
解 析:根据贷款性质,个人住房贷款分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3、房地产经纪人为房屋承购委托人提供贷款代办服务并向其推荐贷款银行时,应当向委托人说明()。
- A:代办贷款的服务内容
- B:代办贷款的服务收费标准
- C:客户贷款办理流程
- D: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 E:房地产经纪人与推荐银行所有工作人员的亲属关系
答 案:ABCD
解 析:如有客户需要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个人住房贷款代办服务的,应明确代办服务内容,并告知代办服务收费标准。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接受代办委托后,应详细告知客户贷款办理流程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4、关于计算建筑面积的一般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永久性结构的房屋
- B:层高应在2.20m(含2.20m)以上
- C:同一房屋结构不相同,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 D:同一房屋层数不相同,无须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 E:同一房屋层数不相同,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答 案:ABCE
解 析:计算建筑面积的一般规定为:①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应是永久性结构的房屋;②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应在2.20m(含2.20m)以上;③同一房屋如果结构、层数不相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5、2013年10月,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委托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承建其开发的小区。2014年4月,甲公司领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预售房屋。5月,甲公司与郑某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6月,甲公司申请变更小区规划、设计并获得批准。按照新的方案,郑某所购房屋的空间尺寸和朝向发生了变化。2015年1月该小区交付使用,甲公司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始实施物业管理。2月,郑某将自己所购房屋出租给刘某,租期为2年。刘某在屋顶安装了一个广告牌,宣传自己公司的产品。4月,郑某将出租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50万元,贷款期为1年,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关于甲公司变更规划、设计的表述,正确的为( )。
- A:甲公司应当在规划设计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郑某
- B:郑某在收到甲公司变更规划、设计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接受规划、设计变更
- C:郑某若退房应在甲公司的变更规划、设计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 D:甲公司在规定的时限内通知了郑某,郑某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 案:ABC
解 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