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每日一练试题09月01日

2024-09-01 09:48:16 来源:吉格考试网

课程 题库
分享到空间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 分享到微信

2024年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每日一练试题09月01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宅基地可以用于设定抵押。()

答 案:错

解 析:《物权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①土地所有权;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为40年。()

答 案:错

解 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为50年。

3、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只可以接受房地产交易中的一方的委托,向一方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

答 案:错

解 析: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可以接受房地产交易中的一方或同时接受房地产交易的双方的委托,向一方或双方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但无论是接受一方还是双方的委托,在房地产居间活动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始终都是中间人,因此既不能以一方的名义,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或为委托人的利益而充当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当事人。

4、住宅按照层数分为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其中1~3层的住宅为低层住宅,4~6层的住宅为多层住宅,7~9层的住宅为中高层住宅,10层及以上的住宅为高层住宅。()

答 案:对

解 析:根据层数或高度建筑物分为低层建筑、多层建筑、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其中,住宅根据层数,分为低层住宅(1~3层)、多层住宅(4~6层)、中高层住宅(7~9层)和高层住宅(10层及以上)。

5、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半年举行1次考试。()

答 案:错

解 析:从2016年起,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的第二周的周末。

单选题

1、下列关于房屋登记费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住房登记每件80元
  • B:非住房登记每件550元
  • C: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
  • D:住房登记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

答 案:D

解 析:按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按照房屋登记收费的标准,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照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一本房屋权属证书费,但每增加一本征收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2、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当事人可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 B:未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C: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优先于非登记备案的
  • D: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答 案:A

解 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未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尽管房屋租赁合同不以登记备案为生效条件,但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当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优先于非登记备案的,除非非登记备案的承租人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

3、当建筑场地的上部土层较弱、承载力较小,不适宜在天然地基上作浅基础时,宜采用的基础类型是()。

  • A:条形基础
  • B:独立基础
  • C:筏板基础
  • D:桩基础

答 案:D

解 析:根据基础构造形式,分为条形基础、独立基础、筏板基础、箱形基础和桩基础。其中,桩基础是由设置于土中的桩和承接上部结构的承台组成。当建筑场地的上部土层较弱、承载力较小,不适宜采用在天然地基上作浅基础时,宜采用桩基础。

4、就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对卢某处以()罚款。

  • A:5000元
  • B:1万元
  • C: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 D:2万元

答 案:B

5、评价装饰效果主要考虑()。

  • A:质感
  • B:耐久性
  • C:经济性
  • D:环保性

答 案:A

解 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装饰装修的作用知识点。一个建筑物的室内外装饰装修是通过建筑装饰材料的质感、线条和色彩来表现的。室内墙面材料及其色彩是集中体现室内装饰装修特点和风格的主要因素。选用不同的装饰材料或对同一种装饰材料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可使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异彩纷呈,产生不同的审美效果。室内墙面属于近距离观看范畴,甚至和人体直接接触,选用质感、触感较好的装饰材料,可使其与室内整体环境相协调。

多选题

1、屋顶是建筑物顶部起遮盖作用的围护构件,其组成部分有(  )。

  • A:顶棚
  • B:承重结构层
  • C:防潮层
  • D:保温隔热层
  • E:屋面

答 案:ABDE

解 析:屋顶是建筑物顶部起遮盖作用的围护构件,一般由屋面、承重结构层、保温隔热层和顶棚组成。屋顶的形式有坡屋顶、平屋顶和其他形式的屋顶。

2、王某有3个子女,其依法拥有一套住宅。王某依法订立遗嘱,指定将该住宅由某一个子女继承。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情况属于遗嘱继承
  • B:指定子女有继承权
  • C:该情形属于法定继承
  • D:其他2个子女无权继承
  • E:指定子女丧失继承权的,按法定继承执行

答 案:ABDE

解 析: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王某有3个子女,其依法拥有一套住宅。王某可以依法订立遗嘱,指定将该住宅由某一个子女继承。在此情况下,其他2个子女就无权继承。法定继承是指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的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定继承的适用以下情形: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②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③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④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3、下列关于住房转租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承租人转租住房,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 B:承租人与第三人应当签订书面房屋转租合同
  • C:转租合同有效期间,即使原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转租合同仍然有效
  • D:转租合同最长期限可以超过原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
  • E: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答 案:ABCE

解 析: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转租要求如下:①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书面同意包括在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已明确同意承租人转租的,和租赁合同中未明确或不允许转租,事后出租人另行书面同意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但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②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规定的期限。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剩余期限,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除上述规定外,房屋转租也须签订转租协议,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关于租赁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的,该租赁合同无效
  • B: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C:租赁合同应明确规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金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等内容
  • D: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人应按照该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 E: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租赁合同无效

答 案:BCD

解 析:A项,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B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C项,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②标的物。具体有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③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④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⑤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⑥租赁期限。⑦房屋维修责任。⑧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⑨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E项,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5、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有()。

  • A:公共使用的电梯井
  • B: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 C:用作绿化的架空层
  • D: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
  • E:建在幢内与本幢相连,为多幢服务的管理用房

答 案:BCE

解 析:本层共有建筑面积是指专为本层服务的共有建筑面积,如本层的共有走廊等。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有:①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②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避难室;③用作公共休憩、绿化等场所的架空层;④为建筑造型而建,但无实用功能的建筑面积。建在幢内与本幢相连,为多幢服务的设备、管理用房,以及建在幢外与本幢不相连,为本幢或多幢服务的设备、管理用房均作为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猜你喜欢
换一换
阅读更多内容,狠戳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