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30 14:37:58 来源:吉格考试网
2022年成考(专升本)《民法》每日一练试题06月30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成考(专升本)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
答 案:对
解 析:题目表述正确。 【该题针对“合同的保证和保证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
答 案:对
单选题
1、当遗嘱人对其财产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有公证遗嘱的,应以()
答 案:B
解 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2、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偿付( )。
答 案:A
解 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以要求增加。
多选题
1、须办理登记的质押合同包括
答 案:AC
2、民事法律行为特殊书面形式包括( )。
答 案:ABCD
解 析:特殊书面形式,指除了当事人以文字记载的意思表示以外,尚需国家有关机关确认的形式,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登记形式、公告形式。
主观题
1、何某向宋某借款50万元,言明由田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后田某与宋某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但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何某未予偿还,引起纠纷。
请回答:
(1)宋某是否有权请求何某偿还借款?为什么?
(2)田某与宋某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
(3)宋某是否享有对田某房屋的抵押权?为什么?
答 案:(1)有权。《民法典》第679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借款到期后,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借款。 (2)抵押合同有效。按照《民法典》第400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民法典》第2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3)不享有。抵押权的设定是需要办理登记的,如果不办理抵押登记,则抵押权未设立不就房屋优先受偿。《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解 析:(1)有权。《民法典》第679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借款到期后,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借款。 (2)抵押合同有效。按照《民法典》第400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民法典》第2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3)不享有。抵押权的设定是需要办理登记的,如果不办理抵押登记,则抵押权未设立不就房屋优先受偿。《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简答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答 案:(1)基于重大误解所实施的民事行为。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指行为人对民事行为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因此而作出意思表示的民事行为。《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下实施的民事行为。《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149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150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民事行为发生时显失公平。 《民法典》第151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解 析:(1)基于重大误解所实施的民事行为。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指行为人对民事行为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因此而作出意思表示的民事行为。《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下实施的民事行为。《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149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150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民事行为发生时显失公平。 《民法典》第151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论述题
1、论述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与法律后果。
答 案: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2、论述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
答 案: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其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其特征有: (1)目的是为确保债务的履行; (2)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上设定的权利; (3)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 (4)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