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考专升本《民法》每日一练试题01月21日

2025-01-21 11:53:00 来源:吉格考试网

课程 题库
分享到空间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 分享到微信 Scan me!

2025年成考专升本《民法》每日一练试题01月21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成考专升本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

答 案:对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

答 案:对

解 析:题目表述正确。 【该题针对“合同的保证和保证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单选题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 A:专利权
  • B:应收账款债权
  • C:可以转让的股权
  • D:房屋所有权

答 案:D

解 析:本题考查了权利质权的知识点。《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2、下列属于成立收养关系必经程序的是()。  

  • A:办理收养公证
  • B:办理收养登记
  • C:订立收养协议
  • D:订立书面的收养协议

答 案:B

解 析:本题属于法条记忆理解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条件。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履行法定程序,以使合法的收养关系得以确认和公示。我国《收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可见行政登记程序是成立收养关系的必经程序。同时,《收养法》第15条第3款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第4款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据此,收养协议与收养公证都不是收养成立的必经程序,而是法定程序以外的当事人可自行选择的形式,是否订立书面的收养协议或办理收养公证,不影响收养关系的效力。所以,本题中选项B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多选题

1、民事法律行为特殊书面形式包括(  )。

  • A:公证形式
  • B:公告形式
  • C:鉴证形式
  • D:审核登记形式
  • E:合同形式

答 案:ABCD

解 析:特殊书面形式,指除了当事人以文字记载的意思表示以外,尚需国家有关机关确认的形式,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登记形式、公告形式。

2、须办理登记的质押合同包括

  • A: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股份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 B:以汇票、支票、本票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 C:以依法可以转让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 D:以提单、仓单、存款单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答 案:AC

主观题

1、胡某在商场购买了某电器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器。该热水器因制造缺陷存在漏电现象;致胡某洗澡时被电击伤。胡某因此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5000余元。请回答:(1)电器公司是否应当对胡某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胡某是否可以请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 案:(1)应当。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可以。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2、债

答 案: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论述题

1、论述无因管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答 案:(1)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的和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包括; ①管理他人事务。 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管理。 ③管理人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2、简述无效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无效的情形。  

答 案: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备考交流
2025成考内部交流群
群号:665429327
扫一扫或点击二维码入群
猜你喜欢
换一换
阅读更多内容,狠戳这里
用户服务协议与隐私政策

感谢您信任并使用聚题库系统。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保护您的个人权益,在使用产品前请充分阅读并理解《用户服务协议》《隐私协议》


长沙聚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聚优”)在此特别提醒您在使用相关服务前,请认真阅读协议条款内容,确保您充分理解协议中各条款,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法律适用和管辖的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如你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并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后使用“聚题库”软件及相关服务。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所涉服务。


隐私权政策适用我们提供的软件、网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适用于电脑、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及服务。


本隐私权政策旨在帮助您了解我们会收集哪些数据,为什么收集这些数据、会利用这些数据做什么以及我们如何保护这些数据。了解这些内容,对于您行使个人权利及保护您的个人信息至关重要,请您在使用我们产品或服务前务必抽出时间认真阅读本政策。

不同意
同意

需要获得您的同意后才能使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