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考专升本《民法》每日一练试题03月26日

2024-03-26 11:44:33 来源:吉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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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考专升本《民法》每日一练试题03月26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成考专升本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

答 案:对

解 析:题目表述正确。 【该题针对“合同的保证和保证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

答 案:对

单选题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答 案:C

解 析: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事实引起的,而民事法律事实除表示行为外,尚包括事件和事实行为。事件和事实行为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要件的客观事实,并不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故A项说法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有的时候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非法人组织,故B项说法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核心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大多由当事人自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故D项说法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以及人身利益等,其中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C项说法正确。

2、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该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 A:出卖人承担
  • B:买受人承担
  • C:承运人承担
  • D:出卖人和承运人共同承担

答 案:B

解 析:《民法典》第607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多选题

1、须办理登记的质押合同包括

  • A: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股份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 B:以汇票、支票、本票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 C:以依法可以转让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 D:以提单、仓单、存款单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答 案:AC

2、民事法律行为特殊书面形式包括(  )。

  • A:公证形式
  • B:公告形式
  • C:鉴证形式
  • D:审核登记形式
  • E:合同形式

答 案:ABCD

解 析:特殊书面形式,指除了当事人以文字记载的意思表示以外,尚需国家有关机关确认的形式,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登记形式、公告形式。

主观题

1、甲购买了某住宅小区1号楼的商品房一套,该楼地上共有15层,每层4户。甲入住半年后拟将住房改建用于开办家庭旅馆,并已征得该楼绝大多数业主的同意,但甲对门的邻居一直反对。请回答:
(1)甲享有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内容有哪些?
(2)甲能否开办家庭旅馆?为什么?

答 案:(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业主的管理权。(2)不能。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主一致同意。

2、反担保

答 案: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人所提供的,为保障担保人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实现设定的担保。

论述题

1、论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辩权。

答 案: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其构成要件: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当事人依据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示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论述他物权与自物权的联系与区别。

答 案:自物权就是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物权是指民事主体对他人的物进行直接支配的权利。自物权是他物权产生的基础和根据,他物权是财产所有人行使其所有权的必要方式,是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和财产所有人分离的结果,他物权与自物权有着密切的联系。他物权与自物权的主要区别是两者的客体不同,一个是自己的物,一个是他人的物;自物权是完全物权,权利人可以行使法律所允许的各种权能,他物权则是限制物权,权利人行使权利除受法律限制外,还要受到来自财产所有人的某些限制。他物权在我国《民法典》中被称为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包括自然资源的使用收益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以及采矿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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