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0 11:00:48 来源:吉格考试网
2022年成考专升本《民法》每日一练试题09月20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成考专升本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答 案:对
解 析: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答 案:对
单选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偿付( )。
答 案:A
解 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以要求增加。
2、当遗嘱人对其财产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有公证遗嘱的,应以()
答 案:B
解 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多选题
1、民事法律行为特殊书面形式包括( )。
答 案:ABCD
解 析:特殊书面形式,指除了当事人以文字记载的意思表示以外,尚需国家有关机关确认的形式,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登记形式、公告形式。
2、须办理登记的质押合同包括
答 案:AC
主观题
1、债
答 案: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方享有请求他方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义务关系。
2、何某向宋某借款50万元,言明由田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后田某与宋某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但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何某未予偿还,引起纠纷。
请回答:
(1)宋某是否有权请求何某偿还借款?为什么?
(2)田某与宋某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
(3)宋某是否享有对田某房屋的抵押权?为什么?
答 案:(1)有权。《民法典》第679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借款到期后,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借款。 (2)抵押合同有效。按照《民法典》第400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民法典》第2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3)不享有。抵押权的设定是需要办理登记的,如果不办理抵押登记,则抵押权未设立不就房屋优先受偿。《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解 析:(1)有权。《民法典》第679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借款到期后,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借款。 (2)抵押合同有效。按照《民法典》第400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民法典》第2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3)不享有。抵押权的设定是需要办理登记的,如果不办理抵押登记,则抵押权未设立不就房屋优先受偿。《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论述题
1、论述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答 案: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缔约后出现足以影响其对待给付的情形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有条件地解除合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 (1)须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一方当事人有先履行债务的义务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届清偿期; (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不能或不会作出对待履行。
2、论述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与法律后果。
答 案: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