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6 11:41:14 来源:吉格考试网
2023年成考专升本《民法》每日一练试题11月16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成考专升本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执行逮捕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答 案:错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
答 案:对
单选题
1、贾某在病危时立了一份口头遗嘱,病情好转后立了一份录音遗嘱,其后又先后立有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以上遗嘱内容相互抵触。应当作为贾某遗产处理依据的是()
答 案:D
解 析: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李某涉嫌盗窃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法院审理时发现,李某系受人教唆,且是从犯,故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后李某以自己年龄不满16周岁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因此撤销原判,改判李某无罪并解除羁押。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答 案:A
解 析:按照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2项规定,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多选题
1、须办理登记的质押合同包括
答 案:AC
2、民事法律行为特殊书面形式包括( )。
答 案:ABCD
解 析:特殊书面形式,指除了当事人以文字记载的意思表示以外,尚需国家有关机关确认的形式,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登记形式、公告形式。
主观题
1、甲委托乙运输建材,但未依约支付运费,乙遂将该批建材扣留,并要求甲在接到通知后2个月内支付运费,造拒,2个月后,乙将建材变卖,以所得价款偿付运费。 问(1)乙扣留建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乙变卖建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 案:(1)合法,因为乙享有留置权 (2)合法,因为符合留置权的条件
2、甲购买了某住宅小区1号楼的商品房一套,该楼地上共有15层,每层4户。甲入住半年后拟将住房改建用于开办家庭旅馆,并已征得该楼绝大多数业主的同意,但甲对门的邻居一直反对。请回答:
(1)甲享有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内容有哪些?
(2)甲能否开办家庭旅馆?为什么?
答 案:(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业主的管理权。(2)不能。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主一致同意。
论述题
1、论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辩权。
答 案: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其构成要件: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当事人依据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示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论述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异同。
答 案:(1)遗嘱继承与遗赠的相同点表现在:遗嘱继承和遗赠都是自然人用遗嘱处分其遗产的行为,都可以附有义务,都是遗产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这种转移都是在遗嘱人死亡时开始的。(2)两者区别表现在:①主体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受遗赠人则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②客体范围不同:在继承权中,权利客体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而在受遗赠中,权利客体仅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财产义务。③参与遗产的分配不同: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受遗赠人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④作出接受、放弃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须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而受遗赠人应在知道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接受的,视为放弃受遗赠。